中外合资公司清算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12:09一、 向原批阅机关提交协作公司清算函。
二、 原批阅机关作出清算回复。(清算开端日)
三、董事会协商建立清算委员会。
四、 清算开端起5日内,举行清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评论《清算计划》。
五、延聘清算会计师,进行产业收拾、制造财物负债表、产业清单。
六、 清算开端7日内,告诉相关政府机关及买卖银行。
七、 清算开端日10日内,向已知的债务人寄送申报债务的告诉。
八、 清算开端日起10日以及60日内,在国家级报纸和地方级报纸各刊登一次布告。
九、 清算产业、未结束事务、实行中的合平等的处理、收拾。
十、 核算敷衍税金。
十一、清算结束审计陈述。
十二、完结清算陈述并取得董事会的同意。
十三、向原批阅机关提交清算陈述。
十三、清算陈述提交10日内,刊出税务、海关登记证。
十四、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将剩下财物汇外境外以及封闭银行帐户。
十五、税务、海关登记证刊出10日内处理刊出工商登记手续。
十六、刊登协作公司停止布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