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合肥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00:49关于合肥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向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初中入学
(一)入学准则
我市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承受责任教育依照“两个共同”准则“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爸爸妈妈(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独自立户;适龄儿童户籍与实践居住地共同。
对婚后因无住宅一向随爸爸妈妈三代同住一室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中能够有一名视为与爸爸妈妈独自立户,契合“两个共同”;其他状况形成户籍与居住地(凭住宅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不共同的适龄儿童,一概在实践居住地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爸爸妈妈(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要户口(包含团体户口、挂户)确无住宅的,由户口地点区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校园学额状况相对就近组织。
(二)入学程序
责任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作业由户口地点区教育主管部门担任组织施行。
1、小学入学。凡户籍在我市、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其爸爸妈妈(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资料在规则时间内到学区所属小学处理入学报名手续。学生报名时须持爸爸妈妈(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子所有权证(住宅)、儿童出世医学证明、方案免疫证、学前教育报告单等资料。
2、初中入学。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规则时间内共同组织区域内有毕业生的小学团体报名和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独自报名,并共同审阅,统筹组织到学区内的初中招生校园。学生报名时须持爸爸妈妈(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子所有权证(住宅)、小学学籍档案等资料。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2622659。
二、初中转学
(一)转入
因户口迁入我市或要求转入我市民办校园的能够请求转学。处理程序如下:
1、转出校园开具责任教育学生转学联络函;
2、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络函比及学区内所属校园请求转学;
3、转入校园审阅赞同后复函给转出校园;
4、转出校园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资料;
5、转出校园的教育主管部门审阅赞同并签章;
6、转入校园承受转学资料并经地点区教育主管部门批阅赞同后,组织到相应年级入学。
(二)转出
学生因户口迁出我市等而要求转出学籍,需由学籍地点校园开具转学证明并附学籍档案资料,并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阅签章。
市区校园之间准则上不处理转学,确因家庭居住地变化,新居住地离原校5站路及以上的,且户口搬迁(房产证与户口簿共同)要求转学的,经转出、转入校园赞同,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批阅组织。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262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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