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是否能销户提取大连住房公积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22:53大连的员工因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不在本行政区域持续作业,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能够提取大连住宅公积金本息额,一起刊出个人公积金账户。详细处理办法如下:
一、处理要件
1、提取人有用身份证件。
2、住宅公积金联名卡。
3、免除(停止)劳作(人事)联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用户籍证明。
二、处理流程
自己或爱人带着上述资料处理,由爱人署理提取的,还需出示署理人的有用身份证件、结婚证。
三、处理地址
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员工能够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请求处理;
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员工应到账户地点办事处请求处理。
四、弥补阐明
1、员工销户时,应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欠还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员工不允许销户。
2、契合此景象的,办事处一般应在三个作业日内审阅,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议。
3、员工发作本项行为后,再次请求树立住宅公积金账户后两年内不得以相同理由提取住宅公积金,但员工能够供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组织开具的参保缴费凭据的在外。
4、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阅,以为员工供给的有关资料、证明文件或其请求提取资金的用处需延伸审阅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员工弥补资料或采纳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分核实等方法审阅,相关人员应予以合作;相关人员回绝合作或请求资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