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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夫妻一方能否追诉以前抚养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15:36
在离婚的时分一般都会确认抚育权和抚育费的,假如现已离婚了之后,夫妻有一方反悔的话,可不能够再把曾经的抚育费要回来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离婚夫妻一方能否追诉曾经抚育费
离婚后,当事人两边仍然有抚育孩子的责任,抚育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付出孩子的抚育费,假如另一方不付出抚育费,抚育孩子的一方可向法院提申述讼。在对方不履行责任两年内,权力方还未对其进行追诉的,超越两年后权力方的追诉权将不再遭到法令维护。《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二、相关法令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两边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可按以下规范付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份额确认。3、有特殊状况的,可适当进步或下降上述份额。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关于这样的状况一般是能够进行申述的,可是必定要注意这个是有时间约束的,假如超越了两年还没有到法院去进行申述的话,到时分就没有办法了,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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