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土地预审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20:46
国土资源管理部分在建造项目批阅、核准、存案阶段,依法对建造项目触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检查。预审定见是建造项目赞同、核准的必备文件,往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有必要预审过关才干赞同项目用地。
1、建造项目用地预审请求表;
2、建造项目立项文件
出资主管部分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批阅项目);或出资主管部分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络单》(核准项目);或出资主管部分出具的存案文件(存案项目);或其他根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察定界图(原件),建造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图);
4、建造规划行政主管部分出具的选址定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陈述、核准或存案项目请求陈述;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交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计划设计的项目需供给设计计划及总平图;
8、其他需供给的资料(如:项目地点位置地势数据光盘)。
报省级另附
1、项目地点县市和受理预审请求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出具的初审定见表;
2、标明项目用地规模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图;
3、如建造项目契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则,确需触及基本农田的,应出具项目地点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分的检查定见;
4、如建造项目契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则,确需触及规范农田易位的,应附具县级政府要求规范农田易位的请示和省农业厅检查赞同该项目触及的规范农田易位的定见。
报国务院再附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正计划;
2、建造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施行影响评价陈述;
3、由项目地点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担任安排的相关部分和专家论证赞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正计划与规划施行影响评价陈述的会议纪要;
4、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纪要。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