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协议能否将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00:27男方婚前购有一些宝贵的金饰品,价值不菲。婚后男方自愿和女方签定一份书面协议,约好这些发票上写有他个人姓名的金饰品,归于夫妻一起产业。但女方的朋友说,因这些金饰品是其老公婚前个人所购,归于他的婚前个人产业,不会因他们成婚而改动。即便他们签有协议,女方也没有份。
【法令分析】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则:“夫妻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清晰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则。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法令之所以作出婚前产业可约好归夫妻一起一切的规则,是根据夫或妻有权依法处置自己的合法产业的准则。但婚前产业归属的约好应采纳书面形式才有用,对两边才具有法令约束力。
你老公婚前用其个人所得金钱购买了价值不菲的金饰品,在你们未签定书面协议前,应确定归你老公个人一切。但你们婚后签定了书面的协议,该协议清晰约好这些金饰品归夫妻共有,这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