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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冶金部直属企业名称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0 00:49
发布部分: 国家工商行政处理局发布文号: 工商企字[1992]第29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处理局: 冶金工业部依照国务院国函<1991>24号文件赞同的《企业称号挂号处理规则》,对直属企业称号进行了标准。我局赞同他们的定见,现将有关企业称号改变表附上。表中冠省、市名的企业称号,如果在挂号主管机关辖区内,不与已挂号注册的同行业企业称号相同或近似,请准予按“更改后的企业称号”栏中的称号处理改变挂号;表中不冠行政区划称号,以及运用“我国”字词的企业称号,我局予以核准,请挂号主管机关为其处理改变挂号,并将改变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寄我局企业挂号司一份存案。 附件:冶金部直属企业称号改变表(略)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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