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23:43依据洛阳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则,2016年3月1日起,洛阳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按以下办法核定:
一、借款额度核算办法
核定借款员工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额度依照以下方法核算,取其中最低值。
(一)按借款人还贷才能核算:
月还款额度=夫妻两边缴存基数之和×50%;
(二)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刻核算:
借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爱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刻系数(账户余额缺乏一万元的按一万元核算);
缴存时刻(月)与缴存时刻系数对照如下:
6<缴存时刻≤12缴存时刻系数为0.7;
12<缴存时刻≤24缴存时刻系数为1.0;
24<缴存时刻≤36缴存时刻系数为1.1;
36<缴存时刻≤48缴存时刻系数为1.2;
48<缴存时刻≤60缴存时刻系数为1.5;
60<缴存时刻缴存时刻系数为2。
二、借款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确认以账户建立之日起正常汇缴的账户余额为准。
三、未使用过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其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最低按15万元核定;已使用过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其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最低按10万元核定。
四、可申请借款额不高于依照房子总价款的份额确认的借款限额。
五、可申请借款额不高于最高借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