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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的完全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12:09
怎么确定医疗事故的彻底职责
一、确定医疗事故,有必要具有以下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有必要是通过查核和卫生行政机关同意或供认,获得相应资历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治疗护理作业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所以从事医疗办理、后勤服务等作业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有必要有治疗护理作业中的过错。
3、有必要是发作在治疗护理作业中,也包含为此服务的后勤和办理。
4、给病员形成危害的成果,有必要契合法律规定,即“逝世、残废、安排器官危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确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和危害成果之间,有必要有直接的因果联系,不然不能确定为医疗事故。假如在发作多因一果的情况下,有必要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效果,稳重断定。
二、医疗事故彻底职责的确定
在医疗事故争议中,患者方经常以“假如医疗机构尽到职责,那么患者的危害后就能够防止为由”要求医疗机构承当彻底职责。但患者因为疾病才到医院求医,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伤很难说与其本身疾病一点联系都没有,因而,要在现行的医疗事故技术断定体系下确定医疗机构承当彻底职责是很困难的。在医疗事故技术断定事例中,确定为彻底职责的事例能够说屈指可数。
依据威望统计数据在2004年上半年上海市市、区(县)完结的244例已医疗事故技术断定中,确定医疗机构承当彻底职责有8例,确定为彻底职责的份额约为3%,其中有四例是四级医疗事故,即患者的人身危害结果不构成残疾或许逝世的医疗事故,也便是原《医疗事故处理方法》所造成的的“医疗过失”。医疗机构容易发作彻底职责的科室会集在麻醉科、外科和妇产科。
医疗事故技术断定是存在举证职责问题的,断定专家能够推定医疗事故建立。值得注意的是,在依据举证职责确定的医疗事故中,医疗事故的职责程度必定推定为“彻底职责”,而不可能是其他职责品种。卫生部办公厅2005年1月21日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合作医疗事故技术断定所应承当的职责的批复》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违背《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的有关规定,不照实供给相关资料或不合作相关查询,导致医疗事故技术断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当医疗事故职责。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断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职责程度恳求的,卫生行政部门能够托付医学会依照《医疗事故分级规范(试行)》,对患者人身危害的结果进行等级断定,若二级、三级医疗事故无法断定等级的,按同级甲等定。职责程度依照彻底职责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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