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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00:48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自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那么,双倍薪酬的裁定时效怎么核算?下文,小编整理了相关事例进行详细分析。
【案情介绍】
005年10月,李某某到某制衣厂从事库房保管作业,2010年8月1日,李某某提早1个月向某制衣厂口头提出辞去职务恳求,2010年8月31日李某某离任,期间两边未签定劳作合同。为此,李某某于2010年11月11日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起裁定,要求付出二倍薪酬和加班薪酬等。后不服裁定提起诉讼,恳求判令某制衣厂付出2008年8月3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的二倍薪酬2849元及加班薪酬等。
【法令分析】
榜首、自《劳作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用人单位不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应当付出二倍薪酬。1、《劳作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每月向劳作者付出二倍薪酬,假如之后补订了书面劳作合同,其补订了书面劳作合同之日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则二倍薪酬截止补订书面劳作合同的前一日;假如补订了书面劳作合同之日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则二倍薪酬截止满一年的前一日。之后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已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现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已无需再付出二倍薪酬。因而,此种景象下的二倍薪酬最长核算为11个月。
2、《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则:“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自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劳作合同法》 第十四条规则了三种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景象: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企业改制从头缔结劳作合同时,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续订劳作合同的,且劳作者没有法定可被免除劳作合同的景象。假如用人单位违背劳作合同法规则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则应当自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并二倍薪酬截止补订书面劳作合同的前一日,将不受11个月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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