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言怎么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18:07广告代言怎么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问:公司延聘某明星进行广告代言,约好的酬劳为税后400万元,请问公司需求代为交纳那些税金?核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分是否答应扣除现已交纳营业税及城建和教育费附加?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告诉》(国税发[1993]149号)规则,服务业,是指使用设备、东西、场所、信息或技术为社会供给服务的事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则,劳务酬劳所得、稿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产业租借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越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条规则,劳务酬劳所得,适用份额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酬劳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能够施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则。
《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十一条规则,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酬劳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获得劳务酬劳,其应交税所得额超越2万元。
对前款应交税所得额超越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则核算应交税额后再依照顾交税额加征五成;超越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供给非有形产品推销、署理等服务获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字[1997]103号)第二条规则,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供给非有形产品推销、署理等服务活动获得的佣钱、奖赏和劳务费等名字的收入,不管该收入选用何种计取办法和付出方法,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法令》及其施行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则核算征收营业税;上述收入扣除已交纳的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酬劳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和其他有关规则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获得税后所得核算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单位或个人为交税义务人的劳务酬劳所得代付税款核算公式的告诉》(国税发[1996]161号)规则: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四条的规则,单位或个人为交税义务人担负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交税义务人获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交税所得额,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标准此类情况下应交税款的核算办法,现将核算公式清晰如下:
一、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交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二、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交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依据上述规则,企业延聘某明星进行广告代言,明星使用名望、技术供给非有形产品推销服务,获得不含税劳务酬劳收入400万元,应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在答应扣除营业税及附加的情况下,怎么扣除有两种不同的了解:
了解一:假定税前收入为×,则税后收入为400万元,依据下列公式:
×-×*5.5%-[(×-×*5.5%)×(1-20%)×40%-0.7]=400;
得出×=621.38.
应纳营业税及附加:621.38×5.5%=34.1759(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621.38-621.38×5.5%)×(1-20%)×40%-0.7=187.2053(万元)。
了解二:假定税前收入为×,则税后收入为400万元,依据下列公式:
×-×*5.5%-[×*(1-20%)-×*5.5%×40%-0.7]=400;
得出×=617.16.
应纳营业税及附加:617.16×5.5%=33.9438(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617.16×(1-20%)-617.16×5.5%)×40%-0.7=183.213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