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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侵权如何索要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17:39
域名侵权是计算机网络侵权中常见的一个现象,那侵略域名怎样补偿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域名侵权怎么索要补偿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出台了《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胶葛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
该《解说》第七条第一款清晰了审理此类胶葛所根据的实体法标准:“人民法院在审理域名胶葛案件中,对契合本解说第四条规则的景象,按照有关法令规则构成侵权的,应当适用相应的法令规则;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能够适用民法通则第四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则。”据此,域名胶葛中构成侵权所适用的法令包含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构成不正当竞争所适用的法令则是民法通则第四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
据了解,国网公司注册的域名到达5000多个。包含杜邦、宜家、护舒宝、玉兰油及陶氏等这些位列国际500强企业的商标同名符号。而实践上国网注册这些域名后大都空置,使杜邦、宜家、宝洁等许多大公司在我国互联网上无法注册本身域名。宜家等公司交涉未果转而寻求法令救助。
尽管国网尽力证明自己是向我国互联网中心请求并获准注册这些域名,从未表明过转让,且这些与域名相同的商标不是经行政部门确定的驰名商标,法院仍把国网确定为“歹意抢注”。法院在审理的宜家诉国网、宝洁诉国网案中,都依国际惯例由法院直接确定“Ikea”、“whisper/护舒宝”为驰名商标,这样,国网注册这些域名侵略了驰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在宜家案中,仅判定国网吊销域名,在宝洁案中,更判定国网在吊销域名的基础上补偿宝洁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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