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16:25《企业破产法》规则,在债权人会议中能够设置债权人委员会,建立了各国破产法中均存在的破产监督人准则。债权人委员会是遵从债权人的一起毅力,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平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在破产程序中建立债权人委员会具有重要的含义,有助于维护整体债权人的,保证债权人会议功能的有用履行,并在债权人会议结束会议期间对破产程序进行日常必要的监督。
债权人委员会为破产程序中的选任机关,由债权人会议依据案子具体情况决议是否设置。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免除。此外,债权人委员会中还应当有一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许工会代表。为便于决议事项、开展工作,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原则上应为奇数,最多不得超越9人。出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