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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有哪些强制性规定和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6 18:50
事例一:要求劳作者恪守“竞业约束”约好,需按月付出补偿
李某是某贸易公司的一名出售司理,两边在劳作合同中约好有竞业约束条款,规则李某在免除劳作合同后两年内,不得到竞赛对手公司作业。但两边签定的劳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好竞业约束的补偿金。李某从贸易公司离职后,为实行劳作合同中关于竞业约束的约好一向失业在家,后李某找到贸易公司要求付出竞业约束的补偿金,却遭到了回绝。无法之下,李某提起诉讼。
贸易公司辩称,两边在劳作合同中未就竞业约束约好补偿金,竞业约束约好无效,故其公司无需付出竞业约束的补偿金。
终究,法院判定支撑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四)》规则,劳作联系两边约好了竞业约束,但未约好相应补偿金的,若劳作者在离职后实践实行了竞业约束责任,则用人单位需依照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上述案子中,贸易公司应依法依照上述规范向李某付出竞业约束补偿金,若上述规范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规范的,仍需依照最低工资规范付出。
事例二:“只约束无补偿,或补偿低于最低规范”,劳作者能够不恪守“竞业约束”约好
王某是某网络科技公司技能开发部职工,曾与该公司签定《保密协议及竞业约束合同》,约好王某在离职后两年内的不得到具有竞赛联系的公司从事相关的技能作业,若违背约好,王某将承当20万元的违约金。在两边劳作合同到期后,王某在家失业3个月,网络科技公司未向王某付出竞业约束补偿金,后王某到某网站上任,持续从事相关的技能作业。网络科技公司得知后,以为王某违背了《保密协议及竞业约束合同》,所以要求王某付出违约金。但王某建议,两边虽签定有“竞业约束”约好,但未就补偿金进行约好,且其离职后,网络科技公司亦没有实践付出竞业约束补偿金,故无需实行“竞业约束”约好。终究,法院没有支撑网络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竞业约束”的约好约束了劳作者离职后的择业规模和预期收益,对劳作者的劳作权益造成了必定影响,故为平衡劳作联系两边的权力、责任联系,劳作合同法在规则用人单位能够与劳作者缔结“竞业约束”条款的一起,也规则用人单位需在劳作者离职后的竞业约束期间内按月付出经济补偿金。上述案子中,《保密协议及竞业约束合同》并没有就补偿金进行约好,王某离职后,网络科技公司未实践付出竞业约束补偿金,王某亦未恪守竞业约束约好,故两边已经过现实行为的方法宣告“竞业约束”条款免除,故网络科技公司要求王某付出违背竞业约束约好的违约金,缺少法律依据,不该得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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