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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20:42

股票代码:000042股票简称:深长城深圳市长城出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出让方: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居处: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669号1120室法定代表人:黄建勲受让方:南昌联泰出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居处: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669号1119室法定代表人:黄建勲鉴于:1、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系一家依法建立并有用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2007年11月6日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举行股东会,决议以存续分立的方法进行分立,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长城出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长城”)18.71%的股份(合计44795872股)(以下简称“深长城股份”)由分立后新设的公司(即乙方)持有。详细方法为: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分立为甲方和乙方,甲方为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乙方为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乙方持有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一切的深长城股份,分立后两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与分立前公司的注册资本持平。2、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于2007年11月6日就分立事宜签订了《分立协议》,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07年11月9日在《南昌日报》刊登了分立布告。2007年11月10日,深长城对本次分立进行了布告。2007年12月25日,南昌市工商局核准了该次分立,并分别向甲方和乙方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为将挂号记载在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深长城股份,依照《分立协议》的约好过户至乙方名下,甲方和乙方为满意过户挂号之需,特缔结如下协议:一、股份转让1.1依据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分立协议》约好的条款和条件,挂号在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深长城18.71%股份(合计44795872股),连同与之相关的悉数权力和责任由乙方持有。二、股份转让的对价本次股份的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署日起深长城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根底确认,即每股人民币9.69元,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34,071,999.68元。三、确保甲方确保挂号在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深长城股份上没有设置任何的质押权或其他的担保责任。甲方对深长城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没有贰言。四、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管自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分立协议》收效日起,深长城股份所对应的股权权益由乙方享有或承当。五、协议的改变和免除呈现下列景象的,本协议可改变或免除:5.1因为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无法避免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实行的;5.2一方当事人损失实践履约才能;5.3一方当事人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实行成为不必要;5.4因状况发生变化,当事人洽谈赞同;5.5协议约好的其他改变或免除协议的景象。六、争议的处理触及本协议的有用性、实行、违约及免除等的争议由出让方、受让方洽谈处理,洽谈处理不了的,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协议的收效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之日收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处理过户手续时申报运用。(协议签署页)出让方: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章):黄建勳受让方:南昌联泰出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章):黄建勳日期:2008年8月8日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协作媒体及协作组织,不代表搜狐证券本身观念与态度,主张出资者对此资讯慎重判别,据此入市,危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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