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中如何申报欠税债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20:28
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事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60号)中说到,企业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首要包含以下两种状况:(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则需求进行清算的企业;(二)企业重组中需求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而各种类型的企业清算中,企业破产清算中触及的税收问题往往愈加杂乱。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
咱们先来讨论的榜首个问题是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财税[2009]60号说到企业清算需求进行所得税处理的状况包含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则需求进行清算的企业。可是,这儿,咱们提出的问题是,企业破产清算需求在被清算的企业层面和出资者层面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则,破产清算是呈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而且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或许显着缺少清偿才干。
这儿需求引起咱们留意的是,破产清算中的一个中心要件是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或许显着缺少清偿才干。咱们知道,在企业财物的清偿次序中,债款人是优先于企业出资者受偿的。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企业的悉数财物现已不足以清偿债款人了,这就意味着企业的出资者现已无法得到任何清偿了。因而,关于企业的出资者而言,其该项出资现已悉数发作了丢失。此刻,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物丢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告诉(国税发[2009]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则:企业契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出资丢失,应依据下列相关依据确认丢失,其间第二种状况便是有关被出资方破产布告、破产清偿文件。这便是说,在企业呈现破产清算的状况下,企业的出资者无需比及破产企业进行完企业层面的所得税清算事务后再进行出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
因而,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出资者层面的所得税处理十分简略。企业出资者只需求依据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则,向税务机关供给被出资方企业的破产布告,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该项出资财物丢失的报批手续,承认财物丢失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关于个人出资者,该项出资无所得,也就不触及任何所得税处理。
下面,咱们来重视企业破产清算中企业层面的所得税处理问题。
依据财税[2009]60号的规则,清算所得的核算公式为:
清算所得=企业的悉数财物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财物的计税根底-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债款清偿损益-补偿以前年度亏本
从这个公式咱们能够看出,企业破产清算环节,清算所得首要是来历于清算环节财物变价中的增值收益和债款的清偿损益。因为破产清算中,企业的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负债,因而,终究大部分的债款都是按份额部分清偿的。因而,在破产清算中,债款清偿损益是清算所得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来历。所以,假如严厉按财税[2009]60号文件的这个公式,咱们能够看出,几乎在所得的企业破产清算中,在企业层面咱们都能够核算出清算所得,即破产清算的企业需求在清算环节就清算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但这儿咱们需求重视一个实际的程序问题。从上面公式咱们能够看出,破产企业的清算所得只要在企业对一切的债款人都清偿结束后才干核算出来,即破产清算所得所发作的这项所得税债款只要在破产企业一切债款清偿事项处理结束后才干终究确认下来。可是,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则:债款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认的债款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款。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应当确认债款人申报债款的期限。债款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请求布告之日起核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越三个月。未到期的债款,在破产请求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款人未依照本法规则申报债款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则的程序行使权力。
在新的《企业破产法》中,只要债款人所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底子养老保险、底子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无须进行债款申报。因而,税收债款和其他一般债款相同,也只要进行申报才干得到清偿。一起,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契合申报条件的债款有必要是确认的债款,未到期的债款,在破产请求受理时视为到期。可是,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破产企业的财物还未变卖,清算费用和相关税费还底子未发作。一起,因为仅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破产企业相关债款终究的清偿份额还未确认,因而,债款清偿损益也无法确认。这就意味着,在破产企业的破产债款申报环节,破产企业的清算所得还无法精确确认。已然清算所得无法精确确认,则破产清算所得的所得税债款就归于一项未确认的债款,而非未到期债款。更精确的讲,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清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债款还归于交税责任未发作的债款,底子无法在法院确认的破产债款申报环节进行申报。已然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无法进行申报,这项债款在破产清算中就无法得清偿。再退一步讲,尽管该债款未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进行申报,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则:在人民法院确认的债款申报期限内,债款人未申报债款的,能够在破产产业最终分配前弥补申报;可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弥补分配。可是,破产企业清算所得只要在一切债款人都清偿结束后才干精确核算出来。即便此刻税务机关就核算出来的破产清算所得的所得税债款向法院申报,此刻破产企业已无任何产业进行清偿,这样的申报也就无任何实际意义了。
尽管财税[2009]60号说到依据《企业破产法》,清算的企业需求进行所得税处理,但经过上面的剖析,咱们能够看出,在企业一切需求进行清算处理的事务中,破产清算的状况比较特别。在该景象下,破产企业实际上无需进行企业层面的企业所得税清算。而出资者层面,破产企业的企业出资者只需求直接依据破产布告进行出资财物的丢失报批就能够了。因而,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咱们需求把更多的留意力会集到企业破产中其他环节触及的税收问题。
破产企业欠税债款申报和清偿
首要,税收债款的申报。咱们前面现已剖析过,在新《企业破产法》下,破产企业欠税而构成的税收债款,税务机关也需求在破产债款申报期内向法院进行申报。
其次,税收债款的清偿次序。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规则,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款,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交税人欠缴的税款发作在交税人以其产业设定典当、质押或许交税人的产业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典当权、质权、留置权履行。 交税人欠缴税款,一起又被行政机关决议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一起,依据 《企业破产法》榜首百一十三条规则:破产产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款后,依照下列次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底子养老保险、底子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则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一般破产债款。破产产业不足以清偿同一次序的清偿要求的,依照份额分配。因而,国家税款在企业破产中是作为第二清偿次序优先受偿的。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
咱们先来讨论的榜首个问题是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财税[2009]60号说到企业清算需求进行所得税处理的状况包含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则需求进行清算的企业。可是,这儿,咱们提出的问题是,企业破产清算需求在被清算的企业层面和出资者层面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则,破产清算是呈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而且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或许显着缺少清偿才干。
这儿需求引起咱们留意的是,破产清算中的一个中心要件是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或许显着缺少清偿才干。咱们知道,在企业财物的清偿次序中,债款人是优先于企业出资者受偿的。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企业的悉数财物现已不足以清偿债款人了,这就意味着企业的出资者现已无法得到任何清偿了。因而,关于企业的出资者而言,其该项出资现已悉数发作了丢失。此刻,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物丢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告诉(国税发[2009]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则:企业契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出资丢失,应依据下列相关依据确认丢失,其间第二种状况便是有关被出资方破产布告、破产清偿文件。这便是说,在企业呈现破产清算的状况下,企业的出资者无需比及破产企业进行完企业层面的所得税清算事务后再进行出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
因而,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出资者层面的所得税处理十分简略。企业出资者只需求依据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则,向税务机关供给被出资方企业的破产布告,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该项出资财物丢失的报批手续,承认财物丢失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关于个人出资者,该项出资无所得,也就不触及任何所得税处理。
下面,咱们来重视企业破产清算中企业层面的所得税处理问题。
依据财税[2009]60号的规则,清算所得的核算公式为:
清算所得=企业的悉数财物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财物的计税根底-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债款清偿损益-补偿以前年度亏本
从这个公式咱们能够看出,企业破产清算环节,清算所得首要是来历于清算环节财物变价中的增值收益和债款的清偿损益。因为破产清算中,企业的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负债,因而,终究大部分的债款都是按份额部分清偿的。因而,在破产清算中,债款清偿损益是清算所得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来历。所以,假如严厉按财税[2009]60号文件的这个公式,咱们能够看出,几乎在所得的企业破产清算中,在企业层面咱们都能够核算出清算所得,即破产清算的企业需求在清算环节就清算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但这儿咱们需求重视一个实际的程序问题。从上面公式咱们能够看出,破产企业的清算所得只要在企业对一切的债款人都清偿结束后才干核算出来,即破产清算所得所发作的这项所得税债款只要在破产企业一切债款清偿事项处理结束后才干终究确认下来。可是,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则:债款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认的债款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款。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应当确认债款人申报债款的期限。债款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请求布告之日起核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越三个月。未到期的债款,在破产请求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款人未依照本法规则申报债款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则的程序行使权力。
在新的《企业破产法》中,只要债款人所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底子养老保险、底子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无须进行债款申报。因而,税收债款和其他一般债款相同,也只要进行申报才干得到清偿。一起,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契合申报条件的债款有必要是确认的债款,未到期的债款,在破产请求受理时视为到期。可是,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破产企业的财物还未变卖,清算费用和相关税费还底子未发作。一起,因为仅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破产企业相关债款终究的清偿份额还未确认,因而,债款清偿损益也无法确认。这就意味着,在破产企业的破产债款申报环节,破产企业的清算所得还无法精确确认。已然清算所得无法精确确认,则破产清算所得的所得税债款就归于一项未确认的债款,而非未到期债款。更精确的讲,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清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债款还归于交税责任未发作的债款,底子无法在法院确认的破产债款申报环节进行申报。已然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无法进行申报,这项债款在破产清算中就无法得清偿。再退一步讲,尽管该债款未在破产债款申报环节进行申报,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则:在人民法院确认的债款申报期限内,债款人未申报债款的,能够在破产产业最终分配前弥补申报;可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弥补分配。可是,破产企业清算所得只要在一切债款人都清偿结束后才干精确核算出来。即便此刻税务机关就核算出来的破产清算所得的所得税债款向法院申报,此刻破产企业已无任何产业进行清偿,这样的申报也就无任何实际意义了。
尽管财税[2009]60号说到依据《企业破产法》,清算的企业需求进行所得税处理,但经过上面的剖析,咱们能够看出,在企业一切需求进行清算处理的事务中,破产清算的状况比较特别。在该景象下,破产企业实际上无需进行企业层面的企业所得税清算。而出资者层面,破产企业的企业出资者只需求直接依据破产布告进行出资财物的丢失报批就能够了。因而,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咱们需求把更多的留意力会集到企业破产中其他环节触及的税收问题。
破产企业欠税债款申报和清偿
首要,税收债款的申报。咱们前面现已剖析过,在新《企业破产法》下,破产企业欠税而构成的税收债款,税务机关也需求在破产债款申报期内向法院进行申报。
其次,税收债款的清偿次序。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规则,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款,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交税人欠缴的税款发作在交税人以其产业设定典当、质押或许交税人的产业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典当权、质权、留置权履行。 交税人欠缴税款,一起又被行政机关决议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一起,依据 《企业破产法》榜首百一十三条规则:破产产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款后,依照下列次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底子养老保险、底子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则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一般破产债款。破产产业不足以清偿同一次序的清偿要求的,依照份额分配。因而,国家税款在企业破产中是作为第二清偿次序优先受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