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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14:39

现在的小区都是需求收物业办理费的,一般是由业主担任交纳的。可是有的业主或许会把房子租借给别人,这就涉及到物业办理费的承当主体了。那么,什么状况下能够要求承租人付出物业办理费?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什么状况下能够要求承租人付出物业办理费
承租人的职责仅限于房子租借合同的规则,因此只具有向租借人付租借金的职责,没有付出物业办理费的职责。付出物业办理费是依据物业办理合同的职责,房子租借合同与物业办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职责联系,不能混淆。
假如在房子租借合同中承租方与租借方约好,由承租人付出物业办理费,而且物业办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办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付出物业办理费。假如承租人到期没有付出物业办理费,业首要承当连带交纳职责。
二、物业办理费用怎么收取
我国法令规则,物业办理服务收费依据所供给服务的性质、特色等不同清况,别离实施政府定价、政府辅导价和经营者定价三种价格,下面逐个阐明:
1、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辅导价的有:
为物业产权人、运用人供给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美化等具有公共性的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大众代理性质的服务收费;
其收费规范,由物业办理单位依据实践供给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状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寻求物业办理主管部门定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实施政府辅导价的物业办理服务收费,物业办理单位能够在政府辅导价格规则起伏内,确认详细收费规范。
2、实施经营者定价的有:
为物业产权人、运用人单个需求供给的特约服务,政府物价部门也无一致收费规范的,其收费规范,由物业办理单位与小区办理委员会或产权人、运用人代表洽谈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报当地物价部门存案。
上述收费项目及其规范、收取方法不论是怎么确认的,都应在物业办理合同中明文约好,物业办理服务收费实施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规范及收费方法,都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址发布、物业办理公司应当定时(一般为6个月)向住户发布收费的收入及开销帐目,发布物业办理年度计划和小区办理的严重办法,承受小区物业办理委员会、物业产权人、运用人的监督。
依据上文的介绍,一般租借房子的物业办理费是应该由租借者承当的,但要是两边就物业办理费进行了约好,由承租人承当的,则也能够由承租人交纳。一起,在交纳物业办理费的时分通常是依照政府定价或辅导价进行交纳的,要是物管公司乱收费,能够经过法令途径保卫自己的利益。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在租借合同中,假如两边当事人约好是由承租人付出物业办理费的,承租人是需求依照合同付出的,否则会构成违约。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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