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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4:34

青岛住宅公积金告贷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核算结果和规则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认(告贷请求人及爱人均契合请求公积金告贷的住宅公积金缴存规范,告贷额度可兼并核算):
(一)按还贷才能核算的告贷额度
核算公式为:告贷额度=告贷人月缴存额的薪酬基数×还贷才能系数×12×额度核算年限 爱人月缴存额的薪酬基数×还贷才能系数×12×额度核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才能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核算年限”为告贷请求人及其爱人请求告贷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核算年限最长不超越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核算的告贷额度
1.初次公积金告贷,依照告贷请求人及爱人请求告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核算;二次公积金告贷,依照告贷请求人及爱人请求告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核算。告贷额度核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核算。
对请求契合规则面积规范的经济适用住宅告贷的,按告贷请求人及爱人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核算,告贷额度核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核算。
2.告贷请求人及爱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的确认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宅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则份额核算的告贷额度
1.购买新建住宅的,告贷额度不超越房子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80%(即首付款份额不低于房子总价款的20%)。
2.购买再买卖住宅(即二手房)的,告贷最高额度不超越房子总价款的7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份额不低于房子总价款的3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份额相应进步10%)。
再买卖住宅的房子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价组织对典当房产进行价值评价,并以评价价值、房子买卖价格比较的较低值确认。
(四)青岛市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确认的最高告贷额度
1.告贷请求人及爱人均契合请求公积金告贷缴存条件
初次告贷购买新建住宅的,告贷最高额度为60万元;初次告贷购买再买卖住宅的,告贷最高额度为35万元。
二次告贷购买新建住宅的,告贷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告贷购买再买卖住宅的,告贷最高额度为30万元。
2.告贷请求人仅自己契合请求公积金告贷缴存条件的,告贷额度不超越最高告贷额度的60%
初次告贷购买新建住宅的,告贷额度最高为36万元;初次告贷购买再买卖住宅的,告贷额度最高为21万元。
二次告贷购买新建住宅的,告贷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告贷购买再买卖住宅的,告贷额度最高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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