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如何正确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11:20严重劳作安全事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怎么正确确定严重劳作安全事端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出产设备或许安全出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则,因此发作严重伤亡事端或许形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严重劳作安全事端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出产设备或许安全出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则,因此发作严重伤亡事端或许形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第10条,安全出产设备或许安全出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则,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形成逝世一人以上,或许重伤三人以上;
(二)形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作矿山出产安全事端,形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形成严重后果的景象。
相关法律知识:严重劳作安全事端罪的处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首要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1、形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首要是指:(1)致多人逝世;(2)致多人重伤;(3)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4)形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
2、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员工提出屡次定见后,对事端隐患仍不采纳办法,致使发作严重事端的;已发作过事端仍不注重劳作安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