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巨债从天降四年官司终免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14:481995年9月,广州市花都区的叶女士与当地青年阿威成婚。婚后,两人开办了一家运营消防器材的公司,生意日渐兴旺,并有了一个心爱的女儿。2000年4月,因两人感情破裂,叶女士向花都区法院诉请离婚。两个月后,法院一审判定,叶女士分到上百万元的家产。
随后,阿威不服向广州中院上诉,表明公司运营期间,以他的名义借了163万元,因债款发生在婚姻关系期间,公司运营也是为了家庭,应归于夫妻一起债款。2001年9月,广州市中院二审判定,改判这163万元的告贷为夫妻债款,两人各承当81.5万元。这样一来,叶女士分到手的钱就所剩无几了。她对这改变呆若木鸡,处处奔走求救,终究得到了检察院的支撑,并向法院提出了抗诉。2003年11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2004年,广州中院重审后,将该笔债款改判为公司债款,叶女士无须承当职责。法院以为阿威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其告贷行为代表公司,因而这163万元归于公司债款。尽管该公司已被刊出,但其债款按约好应由阿威建立的新公司承当。因而,这起拖了4年的夫妻财产纠纷总算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