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及材料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3 14:54南京市赋闲稳妥待遇收取条件
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参与了赋闲稳妥并足额缴费的,其员工赋闲后,能够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具有下列条件的赋闲人员,能够申领赋闲稳妥金:
(一)依照规则参与赋闲稳妥,所在单位和自己已按规则实行缴费责任满1年的;
(二)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
(三)已处理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
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依照规则一起享用其他赋闲稳妥待遇。
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是指下列景象:
(一)中止劳作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开除和解雇的;
(四)依据《劳作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
(五)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
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暂停收取赋闲稳妥金,并一起中止享用其他赋闲稳妥待遇,一旦契合收取赋闲稳妥金条件的,康复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一)从头工作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校园学习或许境外就读的;
(四)被判刑收监履行或许被劳作教养的。
南京市赋闲稳妥待遇收取资料
赋闲人员申领赋闲稳妥金,应当填写《赋闲稳妥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颁布的社会保障卡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中止或免除劳作联系证明;
(三)赋闲挂号及求职证明;
(四)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