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审计部门对各单位的会计监督职责如何实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03:28
在整个管帐监督系统中,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是一个重要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则,审计部门对管帐监管负有如下责任: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帮忙。
1.根本原则。
国务院各部门和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组织和企业事业安排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规则应当承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审计法》规则承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上述所列财政收支或许财务收支的实在、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照法令规则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2.根本责任。
榜首,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依照规则报送预算或许财务收支方案、预算履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许财务收支有关的材料,被审计单位不得回绝、延迟、谎称。第二,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查看被审计单位的管帐凭证、管帐帐簿、管帐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许财务收支有关的材料和财物,被审计单位不得回绝。第三,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获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撑、帮忙审计机关工作,照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供给有关证明材料。第四,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搬运、藏匿、篡改、毁弃管帐凭证、管帐帐簿。管帐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许财务收支有关的材料,不得搬运、藏匿所持有的违背国家规则获得的财物。第五,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背国家规则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阻止;阻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同意,告诉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授予违背国家规则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金钱,现已拨付的,暂停运用。采纳该项办法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事务活动和出产经营活动。第六,审计机关以为被审计单位所履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则与法令、行政法规相冲突的,应当主张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第七,审计机关能够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许向社会发布审计成果。审计机关通报或许发布审计成果,应当依法保存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恪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则。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令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帮忙。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令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材料。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