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后还能买卖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04:16
咱们知道,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许团体所有的,可是土地的运用权是能够用来典当、生意、租借的。那么,土地典当后还能生意吗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土地典当后还能生意吗
能够生意,但有必要征得典当权人赞同。不能够自行转让。
1、《物权法》第191条规则:典当期间,典当人未经典当权人赞同,不得转让典当产业,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款消除典当权的在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9条第一款规则:典当期间,典当人转让已处理挂号的典当物的,应当告诉典当权人并奉告受让人转让物现已典当的状况,典当人未告诉典当权人或许未奉告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67条规则:典当权存续期间,典当人转让典当物未告诉典当权人或许未奉告受让人的,假如典当物现已挂号的,典当权人仍能够行使典当权;获得典当物所有权的受让人,能够替代债款人清偿悉数债款,使典当权消除。受让人清偿债款后能够向典当人追偿。
土地典当流程:
一、处理典当挂号应当契合下列程序:
1、团体土地所有者出具赞同典当的证明;
2、对典当的土地运用权进行地价评价;
3、承认土地评价成果;
4、典当两边签定典当合同;
5、请求典当挂号;
6、审阅、挂号;
7、核发典当证明书。
二、团体荒地土地运用权和村庄企业团体土地运用权典当须经被典当土地的团体土地所有者赞同,并出具书面证明。
村庄企业团体土地运用权典当的,团体土地所有者出具的赞同典当的书面证明包含:在完成典当权时赞同按法律规则的土地征用规范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征地费是否作为清偿资金等内容。
团体土地所有者在出具赞同村庄企业团体土地运用权典当的书面证明前须将土地典当有关事项在村农民团体内部实行合法手续。
三、典当当事人应当托付具有土地评价资历的评价组织对其典当土地运用权进行地价评价,其评价成果需报经土地管理部门承认。
四、村庄企业团体土地运用权典当的,土地管理部门还应核定经过拍卖典当物完成典当权时应补交的土地运用权出让金额。
五、典当人和典当权人在土地运用权典当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请求土地运用权典当挂号:
1、被典当土地的团体土地所有者赞同典当的证明;
2、典当挂号请求书;
3、典当人和典当权人身份证明;
4、典当合同;
5、经土地管理部门承认的地价评价陈述;
6、土地运用权属证明;
7、土地管理部门以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经审阅,不契合典当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告诉典当当事人。
七、经审阅,契合典当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典当挂号,向典当权人核发土地运用权典当证明书。并在典当土地的土地挂号卡上及土地运用证改变记事栏内除记载典当状况外,还应记载是否在完成典当权时征为国有;完成典当权时,典当人、典当权人及团体土地所有者的权力、责任等内容。
土地典当后还能生意吗
能够生意,但有必要征得典当权人赞同。不能够自行转让。
1、《物权法》第191条规则:典当期间,典当人未经典当权人赞同,不得转让典当产业,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款消除典当权的在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9条第一款规则:典当期间,典当人转让已处理挂号的典当物的,应当告诉典当权人并奉告受让人转让物现已典当的状况,典当人未告诉典当权人或许未奉告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67条规则:典当权存续期间,典当人转让典当物未告诉典当权人或许未奉告受让人的,假如典当物现已挂号的,典当权人仍能够行使典当权;获得典当物所有权的受让人,能够替代债款人清偿悉数债款,使典当权消除。受让人清偿债款后能够向典当人追偿。
土地典当流程:
一、处理典当挂号应当契合下列程序:
1、团体土地所有者出具赞同典当的证明;
2、对典当的土地运用权进行地价评价;
3、承认土地评价成果;
4、典当两边签定典当合同;
5、请求典当挂号;
6、审阅、挂号;
7、核发典当证明书。
二、团体荒地土地运用权和村庄企业团体土地运用权典当须经被典当土地的团体土地所有者赞同,并出具书面证明。
村庄企业团体土地运用权典当的,团体土地所有者出具的赞同典当的书面证明包含:在完成典当权时赞同按法律规则的土地征用规范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征地费是否作为清偿资金等内容。
团体土地所有者在出具赞同村庄企业团体土地运用权典当的书面证明前须将土地典当有关事项在村农民团体内部实行合法手续。
三、典当当事人应当托付具有土地评价资历的评价组织对其典当土地运用权进行地价评价,其评价成果需报经土地管理部门承认。
四、村庄企业团体土地运用权典当的,土地管理部门还应核定经过拍卖典当物完成典当权时应补交的土地运用权出让金额。
五、典当人和典当权人在土地运用权典当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请求土地运用权典当挂号:
1、被典当土地的团体土地所有者赞同典当的证明;
2、典当挂号请求书;
3、典当人和典当权人身份证明;
4、典当合同;
5、经土地管理部门承认的地价评价陈述;
6、土地运用权属证明;
7、土地管理部门以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经审阅,不契合典当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告诉典当当事人。
七、经审阅,契合典当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典当挂号,向典当权人核发土地运用权典当证明书。并在典当土地的土地挂号卡上及土地运用证改变记事栏内除记载典当状况外,还应记载是否在完成典当权时征为国有;完成典当权时,典当人、典当权人及团体土地所有者的权力、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