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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何具体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16:41
在咱们国家,女职工是受劳作法令重点维护的集体之一。女职工对其劳作期间的福利待遇也是十分关心。那么,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作维护有何具体规则?听讼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介绍。
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作维护有何具体规则
国务院于1988年6月28日经过、同年7月21日发布的《女职工劳作维护规则》作了如下具体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削减和处理女职工在劳作和作业(以下总称劳作)中因生理特点形成的特别困难,维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总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合适妇女从事劳作的单位,不得回绝接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下降其基本工资,或许免除劳作合同。
第五条  制止组织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则的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其他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作。
第六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组织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组织其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孕期忌讳从事的劳作,不得在正常劳作日以外延伸劳作时刻;对不能担任原劳作的,应当依据医务部分的证明,予以减轻劳作量或许组织其他劳作。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组织其从事夜班劳作;在劳作时刻内应当组织必定的休息时刻。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作时刻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作时刻。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间产前度假十五天。难产的,添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依据医务部分的证明,给予必定时刻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作时刻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食)时刻,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刻添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作时刻内的两次哺乳时刻,能够兼并运用。哺乳时刻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复途中的时刻,算作劳作时刻。
第十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组织其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哺乳期忌讳从事的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哺乳期忌讳从事的劳作,不得延伸其劳作时刻,一般不得组织其从事夜班劳作。
第十一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以自办或许联办的方式,逐渐树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妈妈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备,并妥善处理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顾婴儿方面的困难。
第十二条  女职工劳作维护的权益遭到损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分或许当地劳作部分提出申述。受理申述的部分应当自收到申述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议;女职工对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处理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对女职工因生理特点忌讳从事劳作的规模,劳作部于1990年1月18日发布于《女职工忌讳劳作规模的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条  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作规模: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砍木、归楞及放逐作业;
3.《膂力劳作强度分级》规范中第Ⅳ级膂力劳作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拼装和撤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接连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越二十公斤,连续负重每次负重超越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第四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忌讳从事的劳作规模:
1.食物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膂力劳作强度分级》规范中第Ⅲ级膂力劳作强度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规范中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
第五条  已婚待孕女职工忌讳从事劳作规模:
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归于《有毒作业分级》规范中等Ⅲ、Ⅳ级的作业。
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作规模: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碳、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越国家卫生规范的作业;
2.制药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出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越《放射防护规则》中规则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膂力劳作强度分级》规范中第Ⅲ级膂力劳作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激烈振荡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铸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驭等;
7.作业中需求频频折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规范所规则的高处作业。
第七条  乳母忌讳从事的劳作规模:
1.第六条中第1、5项的作业;
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浓度超越国家卫生规范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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