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里占用土地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13:19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交通越来越完善,公路与铁路网也越来越密布。其间高速公路是最主要的一部分,所以高速公路占地是一件很往常的事,那么高速占用土地偿规范又是怎样的呢?咱们以陕西省为例给我们说说陕西省的高速公路占用土地补偿规范。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关于征地至咸阳高速公路建造征地作业,由省疆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一致安排,咸阳市人民政府合作,沿线各县(区)政府疆土资源部分详细施行。工程建造用地数量以施工图(含改变规划)和勘察定界数据为根据。征地补偿规范详细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补偿规范
陕甘界至永寿(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为:水浇地(含菜地、园地)13500元/亩,旱地9400元/亩,林地3400元/亩(含林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偿费)。荒滩、荒坡地不予补偿。青苗补偿费为:水浇地700元/亩,旱地500元/亩。
(二)犁地开垦费依照《陕西省建造用地检查报批内容及要求》(陕疆土资发〔2005〕35号)规则规范由省疆土资源厅一致收取,统筹安排履行犁地占补平衡。
(三)公路施工暂时用地每亩每年补偿规范为:水浇地1000元/亩,旱地700元/亩。公路施工暂时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暂时用地由用地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则予以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应向当地疆土资源部分按3334元/亩(即5元/平方米)规范交纳土地复垦费,由当地县(区)疆土资源部分安排进行复垦。
(四)林木补偿费为:乔木林5200元/亩,疏林地、灌木林地2600元/亩,未成林造林地1600元/亩。苗圃地苗木补偿费按当年苗木商场价值核算。森林植被康复费,依照《陕西省森林植被康复费征收运用办理施行办法》规则规范履行。
二、关于建、构筑物拆迁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规范
柞水至小河高速公路工程建造触及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拆迁,由省疆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一致安排协调,各县人民政府施行统迁,并依照承认的规范拨付相关费用。拆迁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数量、质量,以有关各方一起承认的实践测量、清点的数量、质量为根据。
(一)房子拆迁补偿规范为:砖混房300-380元/平方米,砖木房250-300元/平方米,土木房200-250元/平方米,简易房30-60元/平方米,建成房基50元/平方米。其他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补偿规范由疆土资源厅会同各县人民政府、建造单位及产权单位,根据建、构筑物结构、质量、年限等实践情况,参照相关规范洽谈承认。
(二)因公路建造需求迁改的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路途及水利设备,由产权单位撤除或搬迁,建造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三)对违章修建和到期的暂时修建不予补偿,无条件撤除。对公路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子、设备和抢栽的树木一概不予补偿。
所以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办理法》进行补偿。是国家对土地占用依法进行补偿,而国家的依法补偿是对土地运用权具有者合法权利的维护不行不合法占用土地。高速公路占用土地补偿关于不同区域占地类型和占地质量的不同补偿金额也不同。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一、关于征地至咸阳高速公路建造征地作业,由省疆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一致安排,咸阳市人民政府合作,沿线各县(区)政府疆土资源部分详细施行。工程建造用地数量以施工图(含改变规划)和勘察定界数据为根据。征地补偿规范详细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补偿规范
陕甘界至永寿(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为:水浇地(含菜地、园地)13500元/亩,旱地9400元/亩,林地3400元/亩(含林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偿费)。荒滩、荒坡地不予补偿。青苗补偿费为:水浇地700元/亩,旱地500元/亩。
(二)犁地开垦费依照《陕西省建造用地检查报批内容及要求》(陕疆土资发〔2005〕35号)规则规范由省疆土资源厅一致收取,统筹安排履行犁地占补平衡。
(三)公路施工暂时用地每亩每年补偿规范为:水浇地1000元/亩,旱地700元/亩。公路施工暂时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暂时用地由用地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则予以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应向当地疆土资源部分按3334元/亩(即5元/平方米)规范交纳土地复垦费,由当地县(区)疆土资源部分安排进行复垦。
(四)林木补偿费为:乔木林5200元/亩,疏林地、灌木林地2600元/亩,未成林造林地1600元/亩。苗圃地苗木补偿费按当年苗木商场价值核算。森林植被康复费,依照《陕西省森林植被康复费征收运用办理施行办法》规则规范履行。
二、关于建、构筑物拆迁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规范
柞水至小河高速公路工程建造触及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拆迁,由省疆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一致安排协调,各县人民政府施行统迁,并依照承认的规范拨付相关费用。拆迁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数量、质量,以有关各方一起承认的实践测量、清点的数量、质量为根据。
(一)房子拆迁补偿规范为:砖混房300-380元/平方米,砖木房250-300元/平方米,土木房200-250元/平方米,简易房30-60元/平方米,建成房基50元/平方米。其他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补偿规范由疆土资源厅会同各县人民政府、建造单位及产权单位,根据建、构筑物结构、质量、年限等实践情况,参照相关规范洽谈承认。
(二)因公路建造需求迁改的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路途及水利设备,由产权单位撤除或搬迁,建造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三)对违章修建和到期的暂时修建不予补偿,无条件撤除。对公路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子、设备和抢栽的树木一概不予补偿。
所以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办理法》进行补偿。是国家对土地占用依法进行补偿,而国家的依法补偿是对土地运用权具有者合法权利的维护不行不合法占用土地。高速公路占用土地补偿关于不同区域占地类型和占地质量的不同补偿金额也不同。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