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证人有什么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16:03
(一)问询证人的概念和含义
问询证人,是指侦办人员按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法向证人查询了解案子状况的一种侦办行为。
问询证人的意图在于获得能够证明案子现实状况的证言,经过证言发现案子线索,查找违法嫌疑人,查明案情。问询证人关于发现和搜集依据,侦破案子,证明违法具有重要含义。
(二)问询证人的程序和方法
1.问询证人只能由侦办人员进行。在问询前,侦办人员应当了解案子的有关状况和资料,了解证人的身份及同案子和违法嫌疑人的联系,清晰问询的意图,确认需求查清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
2.侦办人员问询证人,能够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处进行,可是有必要出示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分,也能够告诉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供给证言。侦办人员问询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址。侦办人员问询证人地址的挑选,应当从有利于获取证言、确确保人作证的积极性方面考虑。
3.问询证人应当单个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防止证人之间相互影响,确确保言的真实性。
4.为了确确保人照实供给依据,问询证人时,应当奉告他应当照实地供给依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许藏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一起,侦办人员也应当奉告证人依法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力,保证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要挟、凌辱、殴伤或许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行刑事处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
5.问询不满18岁的证人,能够告诉其法定代理人参与。问询的地址也能够挑选未成年人所了解和习气的场所。这样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削减其思想顾虑,消除心理压力,到达问询的意图。问询聋、哑证人,应当有知晓聋、哑手势的人作翻译,并将这种状况记入笔录。问询不知晓当地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为其延聘翻译。
6.问询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状况作接连的具体叙说,并问明所叙说的现实的来历,然后依据其叙说结合案子中应当判明的现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答复。问询证人有必要确保其有客观、充分地供给证言的条件。
7.对证人的叙说,应当制造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许向他宣读。假如记载有遗失或许过失,证人能够提出弥补或许改正。证人供认笔录没有过错,应当签名或许盖章,侦办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证人恳求自行书写证言的,应当答应。必要时,侦办人员也能够要求证人写出书面证言。
(三)问询被害人
问询被害人,是指侦办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向直接遭受违法行为损害的人就其受害及违法嫌疑人的有关状况进行查询的侦办活动。
问询被害人适用问询证人的程序。可是,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其他证人的诉讼位置不同,因而问询时,既要看到他是违法行为直接损害的目标,对违法现实和违法分子的状况有更多的了解,又要考虑到他与案子有利害联系。对被害人的陈说,既要仔细听取,又要留意剖析是否合乎情理,有无夸张情节。关于被害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为其保存隐秘。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应采纳实在办法予以保证。
问询证人,是指侦办人员按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法向证人查询了解案子状况的一种侦办行为。
问询证人的意图在于获得能够证明案子现实状况的证言,经过证言发现案子线索,查找违法嫌疑人,查明案情。问询证人关于发现和搜集依据,侦破案子,证明违法具有重要含义。
(二)问询证人的程序和方法
1.问询证人只能由侦办人员进行。在问询前,侦办人员应当了解案子的有关状况和资料,了解证人的身份及同案子和违法嫌疑人的联系,清晰问询的意图,确认需求查清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
2.侦办人员问询证人,能够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处进行,可是有必要出示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分,也能够告诉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供给证言。侦办人员问询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址。侦办人员问询证人地址的挑选,应当从有利于获取证言、确确保人作证的积极性方面考虑。
3.问询证人应当单个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防止证人之间相互影响,确确保言的真实性。
4.为了确确保人照实供给依据,问询证人时,应当奉告他应当照实地供给依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许藏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一起,侦办人员也应当奉告证人依法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力,保证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要挟、凌辱、殴伤或许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行刑事处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
5.问询不满18岁的证人,能够告诉其法定代理人参与。问询的地址也能够挑选未成年人所了解和习气的场所。这样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削减其思想顾虑,消除心理压力,到达问询的意图。问询聋、哑证人,应当有知晓聋、哑手势的人作翻译,并将这种状况记入笔录。问询不知晓当地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为其延聘翻译。
6.问询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状况作接连的具体叙说,并问明所叙说的现实的来历,然后依据其叙说结合案子中应当判明的现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答复。问询证人有必要确保其有客观、充分地供给证言的条件。
7.对证人的叙说,应当制造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许向他宣读。假如记载有遗失或许过失,证人能够提出弥补或许改正。证人供认笔录没有过错,应当签名或许盖章,侦办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证人恳求自行书写证言的,应当答应。必要时,侦办人员也能够要求证人写出书面证言。
(三)问询被害人
问询被害人,是指侦办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向直接遭受违法行为损害的人就其受害及违法嫌疑人的有关状况进行查询的侦办活动。
问询被害人适用问询证人的程序。可是,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其他证人的诉讼位置不同,因而问询时,既要看到他是违法行为直接损害的目标,对违法现实和违法分子的状况有更多的了解,又要考虑到他与案子有利害联系。对被害人的陈说,既要仔细听取,又要留意剖析是否合乎情理,有无夸张情节。关于被害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为其保存隐秘。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应采纳实在办法予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