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9 11:07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则,关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要素后的余额。详细减除起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当地详细情况确认。
这儿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管帐制度的规则,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子的原价。因而,但凡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子原价的,均以房子原价扣除必定份额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若“固定资产”账簿中没有记载房子原价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阅同类房产,确认房子原值。在详细确认房产原值时,房产原值应当包含与房子不可分割的各种隶属设备或一般不独自核算价值的配套设备,包含: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晾台等。按照规则,归于房子隶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应从进线盒联合管算起。按照规则,企业对房子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添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则,关于企业租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租借房产所得到的酬劳,包含钱银收入和什物收入。关于以劳务或其他方式作为酬劳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依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认一个规范租金,按规则计征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则,房产税选用份额税率、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核算交纳的,年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核算交纳的,年税率为12%。
三、房产税的核算办法
依据税法,房产税的核算办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二)按租金收入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办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交纳,比如按半年交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交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交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四、房产税的管帐处理办法
工业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经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践现已交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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