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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02:48
团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员工依据法令、法规、规章的规则,就劳作报酬、工作时间、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稳妥福利等事项,经过团体洽谈签定的书面协议。团体合同能够分为综合性团体合同和专项团体合同两种,专项团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员工依据法令、法规、规章的规则,就团体洽谈的某项内容签定的专项书面协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团体合同作为一种劳作法令制度,是和谐劳作联系,保护劳作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法。团体合同与劳作合同尽管都是对劳作联系进行调整,但二者有着显着的差异。这表现在:一是主体不同,团体合同的主体是工会和用人单位;劳作合同的主体是员工个人和用人单位。二是内容不同,劳作合同的内容是与劳作者个人有关的详细的劳作条件和劳作规范的约好;团体合同的内容则是用人单位中劳作者全体的劳作条件和劳作规范的规则。三是效能不同,团体合同的效能高于劳作合同,劳作合同中规则的劳作条件和劳作报酬等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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