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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14:50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55题:
关于惩罚的详细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过错的?()
A.甲1998年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0年,甲因参与恐惧安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甲构成累犯
B.乙因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5,000元;因冒充专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5,000元。对乙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1万元。此刻,即便乙契合缓刑的其他条件,也不可对乙适用缓刑
C.丙因无钱在网吧玩游戏而掠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一起制止丙在12个月内进入网吧。若在检测期限内,丙仍常进网吧,情节严重,则应对丙吊销缓刑
D.丁系特别领域专家,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丁恪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体现,无再犯风险。1年后,因国家科研需求,经最高法院核准,可假释丁
【答案】AB
【考点】累犯、缓刑、假释
【解析】选项A说法过错。《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则,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惧活动违法、黑社会性质的安排违法的违法分子,在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今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该规则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新规则,在其出台之前,只要前后罪都归于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时,才构成特别累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时刻效能问题的解说》第三条规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今后,在2011年4月30日曾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则;可是,前罪施行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则。据此可知,甲不构成累犯。
选项B说法过错。《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则,关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违法分子,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能够宣告缓刑,对其间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违法情节较轻;(二)有悔罪体现;(三)没有再违法的风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寓居社区没有严重不良影响。宣告缓刑,能够依据违法状况,一起制止违法分子在缓刑检测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触摸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假如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履行。该法第七十四条规则,关于累犯和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据此可知,乙被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低于3年有期徒刑,而且题干中并未提示其归于累犯或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因而,假如乙契合缓刑的条件,则可对其适用缓刑。
选项C说法正确。《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则,被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在缓刑检测期限内,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则,或许违背人民法院判定中的制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吊销缓刑,履行原判惩罚。据此可知,丙违背制止令的规则,常进入网吧,情节严重,应当吊销缓刑。
选项D说法正确。《刑法》八十一条规则,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违法分子,履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违法分子,实践履行十三年以上,假如仔细恪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体现,没有再违法的风险的,能够假释。假如有特别状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能够不受上述履行刑期的约束。依照相关司法解说,这儿的"特别状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交际等方面的特别需求。本案中,丁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恪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体现,无再犯风险。1年后,即便其惩罚未履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但因国家科研需求,能够由最高法院核准假释,不受履行刑期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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