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帮助有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21:16
一、《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则:“离婚时,如一方日子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宅等个人产业中给予恰当协助。具体办法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断定。”
二、《婚姻法解说一》第二十七条规则: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日子困难”,是指依托个人产业和离婚时分得的产业无法保持当地根本日子水平。
首要包含: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彻底或大部分损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日子来源;
(2)一方因客观原因赋闲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障线;
(3)其他日子特别困难的景象。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归于日子困难。
三、经济协助的具体办法,由两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日子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断定,协助的内容既可所以房子的所有权或居住权、使用权等什物方式,也可所以金钱。
四、经济协助可所以一次性协助,也可所以持续性协助;可所以短期协助,也可所以长时刻协助;至于协助时刻长短,能够考虑两边的经济条件、生存能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日子水平、两边年纪情况来确认。
五、假如受协助方再婚,协助方能够中止协助;假如协助方经济条件不好了或受协助方条件好了,能够停止协助;假如断定确认是一次性协助,只需协助方尽了断定责任,假如受协助方依然困难,协助方能够不再协助;假如离婚时经济困难且年纪较大,一般会要求另一方供给长时刻的协助。
二、《婚姻法解说一》第二十七条规则: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日子困难”,是指依托个人产业和离婚时分得的产业无法保持当地根本日子水平。
首要包含: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彻底或大部分损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日子来源;
(2)一方因客观原因赋闲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障线;
(3)其他日子特别困难的景象。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归于日子困难。
三、经济协助的具体办法,由两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日子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断定,协助的内容既可所以房子的所有权或居住权、使用权等什物方式,也可所以金钱。
四、经济协助可所以一次性协助,也可所以持续性协助;可所以短期协助,也可所以长时刻协助;至于协助时刻长短,能够考虑两边的经济条件、生存能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日子水平、两边年纪情况来确认。
五、假如受协助方再婚,协助方能够中止协助;假如协助方经济条件不好了或受协助方条件好了,能够停止协助;假如断定确认是一次性协助,只需协助方尽了断定责任,假如受协助方依然困难,协助方能够不再协助;假如离婚时经济困难且年纪较大,一般会要求另一方供给长时刻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