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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8 00:12

享用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2010年1月1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未享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乡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缴费,从2010年1月起按月收取根底养老金,但其契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怎样才能享用养老保险待遇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享用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2010年1月1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未享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乡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缴费,从2010年1月起按月收取根底养老金,但其契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2010年1月1日前,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在准则施行第一年已参保缴费的,年满60周岁时,答应一次性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越15年;在准则施行第一年未参保缴费的,年满60周岁时,答应补缴2010年至参保人60周岁时未缴费的年限。补缴的规范为补缴当年我市最低缴费层次。参保人员从抵达60周岁的次月起,按实践缴费年限计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010年1月1日前,未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参保人员中止缴费的年限不答应补缴,到达60周岁时缴费未满15年,答应向后顺延缴费,缴费满15年后处理待遇享用手续,从契合待遇享用条件的次月起享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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