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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幼儿教师养老保险政策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4 12:23

幼儿教师养老保险方针教师养老保险新方针。民办教师中哪些人能够享用养老和医疗补助(一)200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我市公办校园接连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脱离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幼儿教师养老保险方针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方针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幼儿教师养老保险方针
教师养老保险新方针
一、民办教师中哪些人能够享用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200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我市公办校园接连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脱离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
(二)未享用离岗保存民师相关待遇。
(三)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归入发放规模。
二、民办教师何时在哪里申报养老和医疗补助
2018年6月30日前,契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应持自己居民身份证、经区县政府审定的《重庆市发放原民办教师老有所养补助请求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组织申报处理有关手续;户籍在我市但在市外参保的,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组织申报处理有关手续;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向原户籍地社保经办组织申报处理有关手续。
三、原民办教师享养老和医疗补助的规范
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助。一次性定额补助规范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例如:张某,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任教服务了10年,政府将给与一次性定额补助6000元,这笔钱原则上用于张某参与养老保险的补助);医疗补助规范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自己收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组织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助10元(例如,张某,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任教服务了10年,在其收取养老待遇时,每月发放医疗补助100元)。医疗补助不作为计发逝世待遇的基数。
四、2018年1月1日未年满60周岁、并挑选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怎样享用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已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享用的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悉数计入自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依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则请求处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清的缴费后,个人享用的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悉数计入自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不计缴费年限,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则计息,从其收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核算方法确认发放金额,与根本养老金同时发放。
(二)原民办教师应享用的医疗补助,从收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区县政府审定的规范由社保经办组织按月经过金融组织代发。
五、2018年1月1日年已满60周岁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怎样享用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各区县试点发动之月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没有参保的,可依据一次性定额补助金额挑选恰当的缴费层次参保,其一次性趸缴的月数按自己1月间隔75周岁余命的月数核算(缺乏60个月和超越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核算),养老待遇从1月起发放;已参保但未挑选缴费或未到达最高缴费层次的,可依据本身状况挑选恰当缴费层次,进步养老待遇,添加的养老待遇从1月起发放。当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参保缴费时,若缺乏由自己补足,若有余额可发给自己。已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已挑选最高缴费层次的原民办教师,一次性定额补助直接发给自己。
各区县试点发动之月未满60周岁,但2018年1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已参保并收取养老待遇的,一次性定额补助悉数计入个人账户,从头核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次性定额补助添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2018年1月起履行;未参保的,可从区县试点发动之月参保缴费,到达按月收取养老待遇条件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则发放养老待遇。一次性定额补助悉数计入个人账户后,一次性定额补助添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2018年1月起履行。
(二)原民办教师应享用的医疗补助,从1月起,按区县政府审定的规范由社保经办组织按月经过金融组织代发。
六、已参与乡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怎样享用养老和医疗补助
凡已参与乡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包含征地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吞没移民农转非人员、户籍制度改革成户转户并退地的人员)的原民办教师一次性定额补助直接发给自己。已收取养老待遇的,从1月起,依照区县政府审定的医疗补助规范按月代发;未到达收取养老待遇条件的,从收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区县政府审定的医疗补助规范按月经过金融组织代发。
已参与“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且收取养老待遇的,一次性定额补助一次性发给自己;从1月起,按区县政府审定的医疗补助规范按月代发。契合参与“超龄人员”养老保险条件,现没有参保的,可挑选参与“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参保缴费,缺乏的由自己补足,有余额的发给自己。从收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区县政府审定的医疗补助规范按月经过金融组织代发。
七、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怎样享用养老和医疗补助
户籍迁移到市外且未在我市树立养老保险联系的原民办教师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助均一次性发给自己。其间,医疗补助依据区县政府审定的规范按余命年限12年计发。社保经办组织经过金融组织处理银行卡(或许银行账户)实施社会化发放。户籍迁移到市外现仍在我市参保并收取养老待遇的,医疗补助由社保经办组织按月经过金融组织代发。
八、户籍在我市但在市外参保的原民办教师怎样享用养老和医疗补助
户籍在我市但在市外参保的原民办教师,凭参保地社保经办组织出具的参保证明申报处理相关手续。一次性定额补助直接发给自己。医疗补助按不同状况别离处理:一是已在市外收取养老待遇的,按余命年限12年一次性计发给自己。二是没有收取养老待遇的,到达收取养老待遇条件时,在市外收取养老待遇的,凭参保地社保经办组织出具的参保证明,按余命年限12年一次性计发给自己;在我市收取养老待遇的,医疗补助随养老待遇按月经过金融组织代发。
九、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逝世后,计入其个人账户的一次性定额补助怎样处理
原民办教师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经办组织应将一次性定额补助以“团体补助”的名义计入其个人账户。在未收取养老待遇前逝世的,一次性定额补助本息全额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已收取养老待遇后逝世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一次性定额补助有余额的,将余额本息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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