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盖章即生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21:53
在实践中签订合一起,假如两边是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合同上往往需求两边盖公章,加盖企业的公章合同才具有用能,而实践中合同收效的条件是比较多的,那么合同盖章即收效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合同盖章后当即收效吗
一般来说,只需两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建立。可是法令对合同建立也有破例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则:选用合同书方法缔结合同,在签字或许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现已实行首要职责,对方承受的,该合同建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破例规则呢?
首要,这是由合同的性质所决议的。合同是当事人协商共同的产品,是两个以上主体意思标明共同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需签字或盖章,才干标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供认。可是假如在合同书没有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按合同实行了职责,相对方又承受了该职责,则两边的行为自身即证明了建立合同的希望和实在意思标明,这时法令就应尊重客观事实,供认合同收效建立,而不拘泥于方法。不然可能使已实行职责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有失公正。
其次,这一规则也表现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最为根本的诚笃信誉准则。诚笃信誉准则要求当事人缔结合一起有必要具有诚笃、仁慈的心里状况,实行合一起遵循信誉,以使买卖两边彼此信任,削减胶葛,保证买卖安全。
司法实践中,怎么确认一方现已实行首要职责,相对方又承受的这一法定准则,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则各不相同。关于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只需两边当事人依合同开端了咨询与回答,就能够确认合同已开端实践实行,而与咨询的次数多少、内容杂乱与否无关。
二、合同的效能应该怎么确认
(一)合同的效能可分为四大类,即有用合同,无效合同,效能待定合同,可改变、可吊销合同。
(二)有用合同应具有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标明实在;
3、不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
4、有些合同的收效或有用还要求合同有必要具有某一特定的方法。
(三)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合同,危害国家利益;
2、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方法掩盖不合法意图;
4、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
(四)效能待定合同: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权署理,无权处置的合同,追认前效能待定。
(五)可吊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因为意思标明不实在,或许是出于严重误解然后作出过错的意思标明,按照法令的规则可予以吊销的合同。
三、法令规则的特别情况下合同的收效条件
榜首、《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经法定署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用,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许与其年纪、智力、精力健康状况相适应而缔结的合同,不必经法定署理人追认。
相对人能够催告法定署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署理人未作标明的,视为回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好心相对人有吊销的权力。吊销应当以告诉的方法作出。”
第二、《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以被署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未经被署理人追认,对被署理人不发收效能,由行为人承当职责。
相对人能够催告被署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署理人未作标明的,视为回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好心相对人有吊销的权力。吊销应当以告诉的方法作出。”
第三、《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以被署理人名义缔结合同,相对人有理由信任行为人有署理权的,该署理行为有用。”
第四、《合同法》第五十条:“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逾越权限缔结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逾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用。”
第五、《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置权的人处置别人产业,经权力人追认或许无处置权的人缔结合同后获得处置权的,该合同有用。”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合同盖章后当即收效吗”这个问题进行的回答,合同法规则,合同一般自缔结时收效,但有些合同是附条件或许附日期收效的,所以并不一定盖章后合同就当即收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合同盖章后当即收效吗
一般来说,只需两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建立。可是法令对合同建立也有破例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则:选用合同书方法缔结合同,在签字或许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现已实行首要职责,对方承受的,该合同建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破例规则呢?
首要,这是由合同的性质所决议的。合同是当事人协商共同的产品,是两个以上主体意思标明共同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需签字或盖章,才干标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供认。可是假如在合同书没有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按合同实行了职责,相对方又承受了该职责,则两边的行为自身即证明了建立合同的希望和实在意思标明,这时法令就应尊重客观事实,供认合同收效建立,而不拘泥于方法。不然可能使已实行职责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有失公正。
其次,这一规则也表现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最为根本的诚笃信誉准则。诚笃信誉准则要求当事人缔结合一起有必要具有诚笃、仁慈的心里状况,实行合一起遵循信誉,以使买卖两边彼此信任,削减胶葛,保证买卖安全。
司法实践中,怎么确认一方现已实行首要职责,相对方又承受的这一法定准则,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则各不相同。关于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只需两边当事人依合同开端了咨询与回答,就能够确认合同已开端实践实行,而与咨询的次数多少、内容杂乱与否无关。
二、合同的效能应该怎么确认
(一)合同的效能可分为四大类,即有用合同,无效合同,效能待定合同,可改变、可吊销合同。
(二)有用合同应具有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标明实在;
3、不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
4、有些合同的收效或有用还要求合同有必要具有某一特定的方法。
(三)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合同,危害国家利益;
2、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方法掩盖不合法意图;
4、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
(四)效能待定合同: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权署理,无权处置的合同,追认前效能待定。
(五)可吊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因为意思标明不实在,或许是出于严重误解然后作出过错的意思标明,按照法令的规则可予以吊销的合同。
三、法令规则的特别情况下合同的收效条件
榜首、《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经法定署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用,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许与其年纪、智力、精力健康状况相适应而缔结的合同,不必经法定署理人追认。
相对人能够催告法定署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署理人未作标明的,视为回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好心相对人有吊销的权力。吊销应当以告诉的方法作出。”
第二、《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以被署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未经被署理人追认,对被署理人不发收效能,由行为人承当职责。
相对人能够催告被署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署理人未作标明的,视为回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好心相对人有吊销的权力。吊销应当以告诉的方法作出。”
第三、《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以被署理人名义缔结合同,相对人有理由信任行为人有署理权的,该署理行为有用。”
第四、《合同法》第五十条:“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逾越权限缔结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逾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用。”
第五、《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置权的人处置别人产业,经权力人追认或许无处置权的人缔结合同后获得处置权的,该合同有用。”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合同盖章后当即收效吗”这个问题进行的回答,合同法规则,合同一般自缔结时收效,但有些合同是附条件或许附日期收效的,所以并不一定盖章后合同就当即收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