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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说林地不是个耕地,林地征收没有补偿,合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07:26
在我国对乡村团体土地进行征收的景象是十分多的,征收乡村团体土地的时分,就需求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村里说林地不是个人犁地,林地征收没有补偿,是不是合理的?下面由爱土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村里说林地不是个犁地,林地征收没有补偿,合理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则,林地是归于乡村团体一切的土地,对林地进行征收的时分,是有经济补偿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归林地承揽人一切。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处给予补偿。
征收犁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按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犁地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是,每公顷被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越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规则。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
征收城市市郊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缴纳新菜地开发建造基金。
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则付出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尚不能使需求安顿的农人坚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能够添加安顿补助费。可是,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越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别情况下,能够进步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
二、林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
司法实践中,对犁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除依法归村团体的部格外其他悉数归被征地农户争议不大。可是对林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终究应当归村团体仍是被征地农户(或承揽人),抑或由两者之间按必定的份额分配,则颇具争议。
实践中之所以对林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归属争议颇大,首要是以为犁地与林地不同,由于犁地承载着被征地农户的根本生计保证,而林地不具有这种功用。结合我国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则,本律师以为,林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及分配应当与犁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及分配相同。即土地补偿费归团体经济组织一切,故此,团体经济组织自当对林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有权进行分配。可是,土地补偿费归团体一切的条件是团体经济组织对被征地农户进行一致安顿。假如团体经济组织未进行一致安顿的,林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除依法归团体经济组织的部格外,应当直接付出给被征地农户。
林地征收补偿项目除了土地补偿费之外,安顿补助费、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直接付出给林地承揽农户或林地承揽人。实施征区域片归纳价补偿规范的,征收单位所发征地补偿费中包括安顿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两项,其间安顿补助费占60%、土地补偿费占40%。根据法令以及国家方针的规则,土地补偿费首要付出给被征地农户。以贵州省为例,付出给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低于80%、付出给团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不得超越20%。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则,林地是归于乡村团体一切的土地,对林地进行征收的时分,是有经济补偿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归林地承揽人一切。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爱土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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