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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如何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01:09

    违约金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榜首百一十四条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好因违约发作的丢失补偿额的核算方法。约好的违约金低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公民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添加;约好的违约金过火高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公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恰当削减。当事人就拖延实施约好违约金的,违约方付出违约金后,还应当实施债款。”
    从上述规则能够看出,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好或许法令直接规则,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付出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能够约好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产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令特征:
    榜首,违约金的数额是预先确认的。违约金一般在缔结合一起已确认;
    第二,约金是一种违约后收效的补偿方法;
    第三,违约金付出是独立于实施行为之外的给付。
    违约金的首要效果
    关于违约金的首要效果,学者有三种观念:一是以为违约金的首要效果在于担保合同的实施;二是以为违约金是债款人不实施债款所应承当的违约职责。由于违约金与传统民法中的担保方法存在着性质的不同,所以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法,立法和法学理论也不应该要求违约金发挥债的担保效果;三是以为违约金首要是一种职责方法,一起也应具有担保效果,它的担保效果在于:一旦发作违约,违约方即应给付违约金;如实施了合同,对方当事人则不能恳求违约金。王利明教授以为,违约金既是一种违约职责方法,一起又是一种共同的担保方法。由于违约金是一种职责方法,因而不能将违约金条款彻底留下当事人约好,尤其是对不公正的违约金条款,可由公民法院判定恰当增减数额,乃至宣告违约金无效。
    违约金的性质
    违约金在性质上可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赏罚性违约金。
    补偿性违约金是指此种违约金在功能上首要是为了补偿一方违约可能发作的丢失数额,并且在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直接取得预先约好的违约金数额,以补偿其遭受的实践危害。此种违约金的适用,使当事人革除完事后核算危害补偿数额的费事以及举证困难。
    所谓赏罚性违约金,是指对债款人的违约行为实施赏罚,以保证合同债款得以实施的违约金,赏罚性违约金与实践丢失无必然联系,因而常常具有较高的数额,我国专家、学者大多以为,在违约形成的丢失数额高于违约金的数额时,违约金归于补偿性的;在违约未形成丢失或形成的丢失低于违约金的数额时,违约金归于赏罚性的。实践上,赏罚性违约金不能单纯依据其数额来决议,应当看到它具有其他一些特色,如以差错为构成要件,能够与危害补偿并用。
    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应当供认违约金具有赏罚性和补偿性两层性质,但应以补偿性违约金为主,赏罚性违约金为辅。
    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①应答应当事人就违约金数额自在约好,然后充分体现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准则,假如当事人所建立的违约金过火高于或过火低于违约行为给债权人形成的丢失时,法院和裁定组织能够酌情予以增减,但不能以违约金数额过高过低而宣告其无效。②在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时,不能将当事人约好的违约金数额与实践丢失数额肯定同等,不然使违约金彻底变成了危害补偿。应以约好的违约金数额是否过火高于违约行为所形成的丢失为规范。最高公民法院拟定《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归于触及这一问题的最新司法解说,确认了以不超越违约形成的丢失的30%作为确定违约金是否过火高于丢失的规范,也能够作为在处理类似问题时调整违约金过火高于丢失的规范。笔者赞同此观念。③在当事人专为拖延实施而约好违约金时,付出拖延的违约金并不能革除债款人持续实施合同的职责。④在违约没有形成危害的状况下,非违约方亦可要求违约方付出违约金。此刻违约金的付出不以实践危害为职责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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