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金额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10:10
在咱们日子中,常常听到偷盗罪。关于偷盗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作了相关规则,犯偷盗罪的依据偷盗数额的多少进行量刑,那么怎么承认偷盗罪中的偷盗数额呢?承认偷盗罪的偷盗数额规范又是什么?以下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偷盗罪金额承认”的相关常识。
一、刑法上关于偷盗数额的承认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则: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屡次偷盗、入户偷盗、带着凶器偷盗、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1、偷盗金融组织,数额特别巨大的;
2、偷盗珍贵文物,情节严峻的。
二、其他关于承认偷盗数额的法律规则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偷盗罪数额承认规范问题的规则》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则,结合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缓社会治安情况,现对偷盗罪数额承认规范规则如下:
1、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能够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上述数额起伏内,共同研究承认本地区履行的偷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详细数额规范,并别离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存案。
(二)《关于处理偷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四条 偷盗的数额,依照下列办法承认:
1、被盗资产有有用价格证明的,依据有用价格证明承认;无有用价格证明,或许依据价格证明承认偷盗数额显着不合理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则托付评价组织评价;
2、偷盗外币的,依照偷盗时我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许我国人民银行授权组织发布的人民币对该钱银的中心价折合成人民币核算;我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许我国人民银行授权组织未发布汇率中心价的外币,依照偷盗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钱银的中心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许该钱银在境内银行、世界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心价进行套算;
3、偷盗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资产,偷盗数量能够查实的,依照查实的数量核算偷盗数额;偷盗数量无法查实的,以偷盗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偷盗后计量仪表显现的月均用量核算偷盗数额;偷盗前正常运用缺乏六个月的,依照正常运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偷盗后计量仪表显现的月均用量核算偷盗数额;
4、明知是盗接别人通信线路、仿制别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备而运用的,依照合法用户为其付出的费用承认偷盗数额;无法直接承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备被盗接、仿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仿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核算偷盗数额;合法用户运用电信设备、设备缺乏六个月的,依照实践运用的月均电话费核算偷盗数额;
5、盗接别人通信线路、仿制别人电信码号出售的,依照销赃数额承认偷盗数额。
偷盗行为给失主形成的丢失大于偷盗数额的,丢失数额能够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五条 偷盗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依照下列办法承认偷盗数额:
1、偷盗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偷盗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许奖品等可得收益同时核算偷盗数额;
2、偷盗记名的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现已实现的,依照实现部分的资产价值核算偷盗数额;没有实现,但失主无法经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法防止丢失的,依照给失主形成的实践丢失核算偷盗数额。
归纳以上内容看来,偷盗罪关于数额的承认,我国在法律法规上有着严厉的规范。不同的偷盗金额有着不同的判刑规范,而在道义上咱们都是制止偷盗的,不能因小失大。
一、刑法上关于偷盗数额的承认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则: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屡次偷盗、入户偷盗、带着凶器偷盗、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1、偷盗金融组织,数额特别巨大的;
2、偷盗珍贵文物,情节严峻的。
二、其他关于承认偷盗数额的法律规则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偷盗罪数额承认规范问题的规则》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则,结合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缓社会治安情况,现对偷盗罪数额承认规范规则如下:
1、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能够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上述数额起伏内,共同研究承认本地区履行的偷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详细数额规范,并别离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存案。
(二)《关于处理偷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四条 偷盗的数额,依照下列办法承认:
1、被盗资产有有用价格证明的,依据有用价格证明承认;无有用价格证明,或许依据价格证明承认偷盗数额显着不合理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则托付评价组织评价;
2、偷盗外币的,依照偷盗时我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许我国人民银行授权组织发布的人民币对该钱银的中心价折合成人民币核算;我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许我国人民银行授权组织未发布汇率中心价的外币,依照偷盗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钱银的中心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许该钱银在境内银行、世界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心价进行套算;
3、偷盗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资产,偷盗数量能够查实的,依照查实的数量核算偷盗数额;偷盗数量无法查实的,以偷盗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偷盗后计量仪表显现的月均用量核算偷盗数额;偷盗前正常运用缺乏六个月的,依照正常运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偷盗后计量仪表显现的月均用量核算偷盗数额;
4、明知是盗接别人通信线路、仿制别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备而运用的,依照合法用户为其付出的费用承认偷盗数额;无法直接承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备被盗接、仿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仿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核算偷盗数额;合法用户运用电信设备、设备缺乏六个月的,依照实践运用的月均电话费核算偷盗数额;
5、盗接别人通信线路、仿制别人电信码号出售的,依照销赃数额承认偷盗数额。
偷盗行为给失主形成的丢失大于偷盗数额的,丢失数额能够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五条 偷盗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依照下列办法承认偷盗数额:
1、偷盗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偷盗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许奖品等可得收益同时核算偷盗数额;
2、偷盗记名的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现已实现的,依照实现部分的资产价值核算偷盗数额;没有实现,但失主无法经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法防止丢失的,依照给失主形成的实践丢失核算偷盗数额。
归纳以上内容看来,偷盗罪关于数额的承认,我国在法律法规上有着严厉的规范。不同的偷盗金额有着不同的判刑规范,而在道义上咱们都是制止偷盗的,不能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