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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可以管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7 00:03
公安机关是打击违法的首要机关,公民发现违法行为时,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有权决议立不立案,假如公安机关不立案的,那么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可以管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是否可以管
检察院有立案监督权,可以管。
《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的,或许被害人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告诉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告诉后应当立案。
这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法令依据。被害人恳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监督,不只有利于保护本身权益,一起有助于完成人民检察院作为法令监督机关的功能。
哪些案子由公安局立案
违法是对社会次序、公共安全的最严峻侵略,公安机关正是国家的治安捍卫机关,肩负着保护社会次序、捍卫公共安全的职责。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具有同违法作斗争的丰厚经历和必要的专门侦办手法、资源,亦使得其可以担负起侦办绝大多数案子的重担。因而,相关于检察院和法院,公安局立案统辖的案子一般来说是最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1款规则:“刑事案子的侦办由公安机关进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法令还有规则的有: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求通过侦办的自诉案子;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办的案子;
(3)由戎行捍卫部分担任侦办的戎行内部发作的刑事案子;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办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办的罪犯在监狱内违法的案子。
需求特别注意的是,依据六机关《规则》,涉税案子、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罪由公安机关统辖,人民检察院不该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定、裁科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而不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别的,关于自诉案子的第二类,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申述后,人民法院以为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指控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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