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酒后驾驶的标准是什么?醉驾该怎么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1 17:05
在现实生活中,咱们我们都知道,酒驾就是指驾驭人员在喝了酒后驾驭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在我国酒驾是分为两种状况的,即喝酒后驾驭与醉酒后驾驭。不同的状况下,酒驾的界定规范不同。那么,断定酒后驾驭的规范是怎样的?处分规范有事怎样的?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断定酒后驾驭的规范是什么
《车辆驾驭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GB19522—2004)中规则:
依据车辆驾驭人员喝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驭行为,为喝酒驾车;
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80mg/100ml的驾驭行为,为醉酒驾驭。
二、醉驾该怎样处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拘役,并处分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驭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事务或许旅客运送,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或许严峻超越规则时速行进的;
(四)违背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规则运送风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职责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有前两款行为,一起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分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驭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五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驭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十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后,不得驾驭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喝酒后或许醉酒驾驭机动车发作严重交通事故,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并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撤消机动车驾驭证,毕生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经过听讼网小编答复了酒后驾驭的相关问题,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知道。从我国对醉酒驾驭的相关规则中能够知道关于醉酒规范的状况,一般公民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10毫克则就会确定构成醉酒。假如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
一、断定酒后驾驭的规范是什么
《车辆驾驭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GB19522—2004)中规则:
依据车辆驾驭人员喝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驭行为,为喝酒驾车;
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80mg/100ml的驾驭行为,为醉酒驾驭。
二、醉驾该怎样处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拘役,并处分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驭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事务或许旅客运送,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或许严峻超越规则时速行进的;
(四)违背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规则运送风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职责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有前两款行为,一起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分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驭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五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驭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十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后,不得驾驭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喝酒后或许醉酒驾驭机动车发作严重交通事故,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并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撤消机动车驾驭证,毕生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经过听讼网小编答复了酒后驾驭的相关问题,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知道。从我国对醉酒驾驭的相关规则中能够知道关于醉酒规范的状况,一般公民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10毫克则就会确定构成醉酒。假如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