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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10%以下需要备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7:50
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长时间亏本,或是公司的事务减少时,一些公司就会进行裁人。由于公司是和员工签定劳作合同的,裁人时要注意这些。那么公司裁人10%以下需求存案吗?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需求看具体状况。根据劳作法相关规则:削减20人以上或削减缺乏20人但占企业员工总数10%以上人员的,需陈述人社部分”公司裁人缺乏10%可是裁人人数满20人的,有必要报人社部分存案。关于所削减的人员,应当按照作业满一年付出一个月的规范给付经济赔偿金。
劳作法关于裁人的规则
劳作法第二十七条规则“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许生产经营状况发作严重困难确需削减人员的,应当提早30日向工会或许整体员工阐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许员工的定见,经向劳作行政部分陈述后。能够削减人员。”
劳作部《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的第五条规则:“经劳作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越12个月。作业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规范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则, 有下列景象之一,需求削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许削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向工会或许整体员工阐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许员工的定见后,削减人员计划经向劳作行政部分陈述,能够削减人员:
(一)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则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作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严重技术革新或许经营方式调整,经改变劳作合同后,仍需削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作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实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
以上便是小编关于公司裁人10%以下是否需求存案的介绍。经过上述介绍可知,一般公司裁人公司裁人10%以下的需求存案,但也要考虑公司的总人数。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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