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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可不可以代替工伤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01:27

某厂车工小刘,在作业当中被飞起的铁屑击中眼球,形成8级伤残。因为该厂没有参与工伤稳妥而是加入了人身意外损伤险,便从商业稳妥公司为小刘办理了赔付手续。企业以为这次工伤事故处理完了,没想到小刘坚持要求企业再付出工伤稳妥待遇,而企业则以为现已从稳妥公司为小刘报销了医疗费,领取了意外损伤稳妥金,再付出工伤稳妥待遇岂不是两层享用待遇吗?所以拒绝了小刘的要求。两边争执不下,最终在劳作争议裁定部分的调解下,厂方按规则给小刘付出了工伤稳妥待遇。   
近年来,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开办的企业对工伤稳妥了解不行, 过错地以为工伤稳妥和意外损伤稳妥是相同的,有一种就行了,所以参与了意外损伤险后就不再参与工伤稳妥。其实,意外损伤险和工伤稳妥的效果尽管类似,但意外损伤险并不能代替工伤稳妥。人身意外损伤险是一种商业稳妥,它以获利为意图,由商业稳妥公司办理。而工伤稳妥归于社会稳妥,是我国社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强制性, 意图在于保证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涣散工伤危险、促进企业安全出产、保护社会安稳。
《工伤稳妥条例》明确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悉数员工参与工伤稳妥。”但我国的法令、法规也不排挤用人单位参与人身意外损伤险,而是鼓舞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损伤险。《国务院关于树立一致的企业员工基本养老稳妥制度的决议》中规则:“各地区相关部分要在国家的方针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弥补稳妥,一起发挥商业稳妥的弥补效果。”但两者不能彼此代替 .《工伤稳妥条例》第62条规则:“按照本条例规则应当参与工伤稳妥而未参与的用人单位,员工发作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则的工伤稳妥待遇项目和规范付出费用。”假如企业只加入了意外损伤险,就要自行付出工伤员工的工伤稳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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