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租赁情况下房产税的缴纳方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17:34在进行税收查看时,咱们发现现在房子租借的办法有许多,但许多单位对房产税的交税义务人与计税根据往往搞不清楚。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介绍,期望对你有协助。
现将几种特别房产租借办法下房产税的交纳办法归纳如下:
一、租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交纳房产税
根据财税[2010]121号文规则:对租借房产,租借两边签定的租借合同约好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交纳房产税。这儿要提示交税人留意了,免租期的房产税是由产权人交纳,房主千万不要觉得自己没有收入就不应该交税,“免租期”条款写入房产租借合一起,免租期间的房产税就由房主按照房产原值交纳房产税了。
二、转租房产不征房产税
苏地税发[1999]087号第一条第(四)款从前规则:对转租房产的,由转租人按转租收入和承租租金的差额交纳房产税。但苏地税发[2006]135号早已将该规则废止,也就是说房产承租人再将房子转租出去(也就是常说的二房东)收取的租金收入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三、无租运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根据财税[2009]128号文规则:无租运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余值代交纳房产税。该条规则清晰了房产税的交税义务人是无租运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计税根据是房产余值。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