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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孩逼后妈签入门协议放弃遗产继承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09:49

要想与父亲成婚,先得许诺抛弃房产承继权。在19岁女孩的强烈要求下,未来后妈签下“入门协议”。昨日(9日),湖北婚姻法律咨询处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的妇女,问询自己签下的这份协议是否有用。
这名叫胡佳云的妇女,家住武昌粮道街,本年41岁。去年底,离婚的她认识了五金店老板李刚。由
于李刚也是独身,两人随后相恋。最近,两人预备挂号成婚。
成婚前,李刚寻求19岁女儿李小文的定见,李小文当即表明,她不干涉父亲的感情生活,但不能由于有个后妈,影响她承继父亲的产业。
随后,李小文草拟了一份协议:我抛弃对李刚名下房子的承继权,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继。协议写好后,要求胡佳云在上面签字,不然她将对立父亲成婚,并“隔绝父女关系”。
面临女儿的要求,李刚感到百般无奈。他说,自从与前妻离婚后,女儿是他专一的寄予。在这种景象下,胡佳云在协议上签了字。(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律师说法】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关欣剖析,根据《婚姻法》和《承继法》的规则,这份“入门协议”,实际上是抛弃产业承继权的协议。但由于李刚并未逝世,承继这一行为没有发作。李小文尽管具有客观承继遗产的权利能力,但这种“客观承继权”还没有转化为片面含义上的承继权。关于胡佳云来说,相同也没有获得片面含义承继权。这种景象下的承继,存在改变要素,此刻谈不上谁得到、谁抛弃的问题,“那份协议没有含义,不能成为胡佳云与李刚结合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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