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09:12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渝办发〔2011〕123号
发布日期:2011-5-5
实行日期:2011-5-5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分,有关单位: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方法(暂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评价组织确认方法(暂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停产歇业丢失补偿方法(暂行)》现已市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方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以下简称《征收法令》)规则,结合我市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子,应当对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正补偿。
第三条房子征收与补偿应当遵从决议计划民主、程序合理、成果揭露、先补偿后搬家的准则。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担任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作业的辅导与监督。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依法确认房子征收部分,详细担任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房子征收与补偿作业,并担任处理城市房子拆迁遗留问题。
第五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市房子征收主管部分可依据实践状况,组成房子征收实施单位。房子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子征收部分托付,在托付规模内承当房子征收与补偿的详细作业,且不得以盈利为意图。
第二章征收决议
第六条为了保证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等公共利益的需求,有下列景象之一,确需征收房子的,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作出房子征收决议:
(一)国防和交际的需求;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动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造的需求;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明、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维护、防灾减灾、文物维护、社会福利、市政共用等公共事业的需求;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证性安居工程建造的需求;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则组织实施的对危房会集、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求;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求。
第七条依照《征收法令》规则,确需征收房子的各项建造活动,应当契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证性安居工程建造、旧城区改建,应当归入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计划。
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寻求社会大众定见,经过科学证明。
第八条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房子征收部分会同展开变革、土地、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分提出房子征收项目,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检查确认。
房子征收项目和征收规模确认后,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房子征收部分书面通知有关部分暂停处理相关手续,并在征收规模内发布。土地、规划、市政、工商等行政管理部分应在征收规模内按职责分工做好以下作业:
(一)暂停处理土地运用权和房子买卖、交流、析产、切割、赠与、典当、典当、分户、租借、改动用处、分配等手续,制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子(经判定的危房排危在外);
(二)暂停核发经营执照。监督售货亭、货摊等暂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布告确认的搬家期限内自行撤除或迁出。
第九条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房子征收部分应当对征收规模内房子的权属、区位、用处、修建面积等状况组织查询挂号,被征收人应予以协作。查询成果应当在房子征收规模内向被征收人发布。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在房子征收决议前应当组织城乡规划、土地、房子、建造等行政主管部分对征收规模内未经挂号的修建进行查询、确认和处理。
第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价组织由被征收人洽谈选定。洽谈不成的,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房子征收部分会同当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织招集被征收人经过大都决议、随机选定等方法确认,随机选定应当由公证机关监督实施。大都决议和随机选定方法另行拟定。
第十一条房地产价格评价组织依据相关规则展开预评价作业,并为拟定征收补偿计划供给预评价单价。
第十二条房子征收部分拟定征收补偿计划,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组织证明后发布,寻求大众定见,寻求定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因旧城区改建需征收房子的,过半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计划有贰言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大众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并依据听证会状况修正计划。
征收补偿计划应当包含征收规模、签约时刻及期限、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价组织、征收补偿方法、评价组织供给的预评单价和产权互换房源状况、征收个人住所保证、补助及奖赏方法等内容。
第十三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作出房子征收决议前,应当依照《重庆市严重事项社会安稳危险评价方法(试行)》及有关规则进行社会安稳危险评价。
第十四条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房子征收部分应当会同有关部分实行征收补偿费用,保证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运用。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编制计划,组织新建或购买房子,保证征收产权互换房源的实行。
第十五条主城区内征收房子修建面积在1万平方米(均含本数,下同)以上的,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作出征收决议前,房子征收部分应当将征收补偿计划、计划证明定见、资金和房源状况等相关资料报市房子征收主管部分存案。
第十六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依据相关规划和计划、房子查询挂号、征收补偿计划寻求定见和社会安稳危险评价状况,作出征收决议。
被征收人户数在100户以上或许被征收房子修建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北部新区全委会)讨论决议。
第十七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在作出房子征收决议后5个作业日内布告。布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计划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力等事项。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及房子征收部分应当做好房子征收与补偿的宣扬、解说作业。
房子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运用权一起回收。
第三章征收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决议布告后,房子征收部分应当将分户的开始评价成果向被征收人公示7日,并组织担任房子征收评价项意图注册房地产评价师进行现场阐明解说。对被征收人反映的确属错估的部分,注册房地产评价师应当现场予以记载,并报请房地产评价组织进行修正、完善。
第十九条房地产评价组织在分户开始评价成果公示期满并修正后,应当向房子征收部分提交被征收规模内的全体评价陈述和分户评价陈述。房子征收部分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送达分户评价陈述。
第二十条对评价确认的被征收房子价值有贰言的,能够向房地产价格评价组织请求复核评价。对复核成果有贰言的,能够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价专家委员会请求判定。
第二十一条在房子征收布告和征收补偿计划确认的签约期限内,由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房子征收部分与被征收人签定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内容应当包含:补偿方法、补偿金额和付出期限、用于产权互换房子地址和面积、搬家费、暂时安顿费或许周转房、停产歇业丢失、搬家期限、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停产歇业丢失补偿方法另行拟定。
第二十二条签定房子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应当将被征收房子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运用权证、房子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同时交回,有关部分应当及时处理刊出挂号手续。
第二十三条对在征收补偿计划确认的签约期限内未达到补偿协议的,或许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子征收部分报请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依照《征收法令》规则作出补偿决议,并在房子征收规模内予以布告。
补偿决议作出后,房子征收部分应当会同信访部分、被征收房子地点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宣扬、解说和和谐作业。
第二十四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议规则的期限内又不搬家的,房子征收部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和谐仍未达到协议的,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第二十五条被征收住所修建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核算应补偿的住所修建面积,被征收住所修建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践面积核算房子补偿。
第二十六条征收规模内的个人住所,经请求并检查公示,以产权户为单位,家庭实践寓居且在他处无住所的,按本方法第二十五条规则实施补足后,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被征收住所修建面积缺乏30平方米,按修建面积30平方米给予补偿;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住所修建面积缺乏45平方米,按修建面积45平方米给予补偿。对不契合上述条件骗得保证性补偿的,经查实,依法追回保证部分补偿。
征收个人住所,被征收人契合住所保证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所保证,详细方法另行拟定。
第二十七条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责任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挑选6年内持续在原户籍地点地按原招生方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地点地教育行政部分划片招生的就近校园入学。
对契合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模的困难家庭,因寓居地发生变化造成人户别离的,在征收补偿完结1年内,凭迁出地民政部分出具的证明资料,由迁入地民政部分检查核定发放最低日子保证金。1年后,按规则向迁入地民政部分提出请求。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迁入地原居民在工作、训练、医疗、社会保证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按属地准则在迁入地参与城乡居民协作医疗保险。
第二十八条非住所房子被征收人能够书面请求住所房子作为产权互换房子,征收部分能够依据住所房子被征收人安顿状况统筹考虑。
鼓舞非住所房子被征收人进入工业园区安顿,并享用工业园区规模内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九条征收未经规划、国土资源等部分同意,将住所房子改为经营用房或其他非住所用房的,按住所房子进行评价补偿;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房子坐落与工商、税务挂号的证明共同,房子征收布告发布前接连合法经营,并能够供给2年以上交税记载的,按规则给予停产歇业丢失补偿。
第三十条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和北部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搬家补助奖赏等费额实行统一规范。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践拟定详细规范。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依照《征收法令》第三十五条规则,在《征收法令》出台前已获得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其评价、补偿、安顿等按原拆迁管理法令的规则处理,拆迁行政管理部分持续实行职责,依照原有规则实行城市房子拆迁行政判决等程序,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分强制拆迁。
已依法获得房子拆迁许可证的项目,拆迁人托付拆迁代理单位实施拆迁的,拆迁代理单位应持续实行相应的职责和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