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工资管理的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01:58
发布部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发布文号: 劳计字[1990]57号
现将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员工薪酬办理的定见》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本单位的实际状况,仔细安排贯彻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员工薪酬办理的定见
为了进一步改进投资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员工薪酬水平的宏观指导,使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员工的薪酬水平合理、适度地添加,特提出如下定见:
 一、中外合资(协作)运营企业中方员工的薪酬水平由董事会依据以下准则予以确认:企业筹建期间的员工薪酬水平,参照地点区域同行业公营企业员工均匀薪酬水平确认:正式开业后,运营正常并有盈余的,其员工薪酬水平能够相当于地点区域同行业规划附近的公营企业员工均匀薪酬的120%,今后随效益进步进行相应的调整,其调整份额需超越150%时,应先由企业主管部分会同同级劳动部分对其经济效益予以查核后确认。
 二、外商独资企业员工的薪酬水平依照不低于地点区域同行业公营企业员工薪酬水平120%的准则确认,并依据企业的生产运营状况,逐渐添加员工薪酬,其增资时刻、起伏由企业董事会自行决定。
 三、外商投资企业只能在一个银行建立薪酬基金专户。凡依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薪酬总额组成规模规则项下的开销,都必须在薪酬基金帐户中列支,由开户银行监督付出。
 四、外商投资企业实施《薪酬基金办理手册》准则,企业须照实记载薪酬发放状况,并承受地点区域劳动部分的监督和查看。
 五、外商投资企业员工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履行个人应税收入申报准则,依法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企业有职责按国家规则代扣代缴个人收入调节税。
 六、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员工离开本企业到其他单位作业时,履行所到单位的薪酬、奖赏、补贴准则。
 七、本定见自下达之日起实施。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