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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取得工资要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11:14

一名职工从两处获得薪酬,即获得两份薪酬,怎么申报交纳个税?下面听讼网小编收拾了相关的内容带我们去了解一下,期望能为我们回答疑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则,从我国境内两处或许两处以上获得薪酬、薪水所得的;应当依照规则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交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则,个人所得超越国务院规则数额的,在两处以上获得薪酬、薪水所得或许没有扣缴责任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则的其它景象的,交税责任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则处理交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交税申报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规则,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交税责任的交税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则处理交税申报:
(二)从我国境内两处或许两处以上获得薪酬、薪水所得的;
第十条规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交税人,交税申报地址别离为:
(二)在我国境内有两处或许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挑选并固定向其间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因而,从我国境内两处获得的薪酬、薪水所得,应当依照规则挑选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处理交税申报,汇算清缴其薪酬、薪水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详细计税办法,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4〕89号)第三条关于在外商出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组织作业的中方人员获得的薪酬、薪水所得的交税的问题规则:
(一)在外商出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组织作业的中方人员获得的薪酬、薪水收入、但凡由雇佣单位和差遣单位别离付出的,付出单位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依照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法规,交税责任人应以每月悉数薪酬、薪水收入减除法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差遣单位别离付出薪酬、薪水的,采纳由付出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办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付出薪酬、薪水时,按税法法规减除费用,核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差遣单位付出的薪酬、薪水不再减除费用,以付出全额直接确认适用税率,核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交税责任人,应持两处付出单位供给的原始明细薪酬、薪水单(书)和完税凭据原件,挑选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薪酬、薪水收入,汇算清缴其薪酬、薪水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详细申报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认。
(二)对外商出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组织发放给中方作业人员的薪酬、薪水所得,应全额交税。但对可以供给有用合同或有关凭据,可以证明其薪酬、薪水所得的一部分依照有关法规上交差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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