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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两个地区均办理结婚手续,哪一个属于无效婚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13:54
在日子中咱们会和别人处理成婚手续,处理成婚手续的时分需求满意相关的条件才能够。那么哪些状况处理的离婚手续归于无效婚姻。相关的规则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男人在两个区域均处理成婚手续,哪一个归于无效婚姻
案情简介:男人在两个区域均处理成婚手续
请求人杨1某系被请求人杨2某的大姐。被请求人刘某与徐某某于1989年10月1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婚姻挂号机关挂号成婚。被请求人刘某在与徐某某存在婚姻关系的一起,于1998年8月10日与被请求人杨2某在四川省都江堰市民政局婚姻挂号机关成婚挂号。被请求人刘某至今仍与徐某某和被请求人杨2某一起存在婚姻关系,被请求人刘某与杨2某的婚姻关系构成了重婚。请求人杨1某以被请求人刘某与被告请求人杨2某存在重婚的现实为由,于2016年3月21日向本院请求宣告被请求人杨2某与刘某的婚姻无效。
法院判定:宣告被请求人刘某与被请求人杨2某的婚姻无效
法院审理后以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有下列景象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被请求人刘某与徐某于1989年10月1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婚姻挂号机关挂号成婚。被请求人刘某在与徐某存在婚姻关系的一起,于1998年8月10日与被请求人杨2某在四川省都江堰市民政局婚姻挂号机关成婚挂号。被请求人刘某至今仍与徐某某和被请求人杨2某一起存在婚姻关系,被请求人刘某与杨2某的婚姻关系构成了重婚,请求人杨1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则,请求宣告被请求人杨2某与刘某之间的婚姻无效,契合法令规则,本院予以支撑。
重婚行为怎么确认
依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爱人挂号成婚后,与别人又挂号成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令婚的重婚。
有爱人的人又与别人挂号成婚,有重婚者诈骗婚姻挂号机关而收取成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挂号机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做弊收取成婚证。
2.与爱人挂号成婚的,与别人没有挂号确以夫妻关系同居日子而重婚,此即为先法令婚后现实婚型。
3.与爱人和别人都未挂号成婚,但与爱人和别人曾先后或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现实婚的重婚。
4.与原爱人未挂号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后又与别人挂号成婚而重婚,此即先现实婚后法令婚型。
5.没有爱人,但明知对方有爱人而与其挂号成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必定程度上和现实婚姻挂上了钩。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令承认的现实婚姻仅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曾经,男女双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婚姻。因而,假如当事人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后又与别的一个人收取成婚证的,则归于重婚行为。1994年之后的不归于重婚行为,且只要后一个法令婚受维护。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状况下,假如是不满意成婚的条件,可是工作人员不小心处理了成婚手续,这个时分就归于无效婚姻。详细是否归于无效婚姻需依据法令的规则而确认。假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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