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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00:36
一、恳求人的权力
复议统辖的挑选权。对县级以上当地各级人民政府作业部分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由恳求人挑选,能够向该部分的本级人民政府恳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向上一级主管部分恳求行政复议;
复议恳求方式的挑选权。恳求人既能够书面恳求,也能够口头恳求;
恳求复议内容的挑选权。恳求人既能够独自对详细行政行为恳求复议,也能够同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笼统行政行为的检查恳求;
行政补偿恳求权。恳求人在恳求行政复议时能够同时提出行政补偿恳求;
撤回复议恳求权。行政复议决议作出前,恳求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恳求的,经阐明理由,能够撤回。撤回行政复议恳求的,行政复议停止;
查阅资料权。恳求人、第三人能够查阅被恳求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除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许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回绝。
二、恳求人的责任
照实填写行政复议恳求书,并依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在行政复议期间实行被恳求人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组织以为需求恳求人帮忙调查取证的,恳求人应当予以合作;
实行现已发作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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