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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由谁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10:09
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而,公司名下债款由公司法人独立承当,公司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当有限职责。那么,假如公司法人发作改变的,其从前债款由谁承当呢?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
一、公司债款的承当问题:
1、依据法令规则,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作改变的(包含改变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款应该由改变后的公司悉数承当,不需求另行阐明。假如的确需求出具相关状况阐明的,也只需阐明改变前公司的债权债款由改变后的单位承当其债权债款。
2、若公司名义借款,替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当还款职责。债款不是法人来承当的,是公司来承当,法人仅仅处理债款问题。假如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丢失。假如新法人是股东,也便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矩的,假如原股东债款没有通知新股东,那按规则是能够追查原股东的职责!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必须弄清楚债款清偿的工作,并有协议区分原股东的债款清偿问题!
二、相关常识: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差异?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责任的安排。 这儿规则得适当清晰,法人是一种安排,而不是某一个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依据法人的内部规则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使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责任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令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认的法令概念,它是指按照法令或法人安排规章规则,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的“公司法人改变后其从前债款由谁承当”相关常识,原公司的债权债款应该由改变后的公司悉数承当。假如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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