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五款指出其他应当归夫妻一起一切的产业是指以下所得:一、夫妻婚前一方产业所发生的利息,如夫妻一方婚前存入银行的存款,所发生的利息;二、夫妻一方婚前产业婚后所得的收益,如婚前以二十万元购得房子一套,婚后以三十万元卖出,其间的十万元应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三、夫妻各方单位分发的福利;四、中奖所得,如用夫妻个人产业所购彩票,中奖所得的产业;五、投入股票、债券市场所得的收益,如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债券,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意过程中所得的收益;六、夫妻一方婚前承揽的生产经营的项目,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