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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该怎么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22:2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告诉,依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节日假期由本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员工全年约均匀准则作业天数和薪酬折算方法别离有所调整。那国家法定节假期加班薪酬该怎样核算呢?
事例:
焦某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员工。2003年“五一”劳动节,由于一位当班的员工请假回家成婚,公司组织他从5月1日至3日加班3天。往后,焦某发现单位发给他的加班薪酬是依照他自己日均匀规范薪酬的200%核算的,焦某记住国家规则的歇息日加班薪酬是日规范薪酬的200%,而法定节假期加班薪酬应该依照日薪酬规范的300%付出。所以焦某找单位领导反映问题。单位领导对此解说说,依据国家有关规则,劳动者在歇息日歇息是没有薪酬的,所以歇息日加班薪酬应该在按月发放的正常薪酬之外另按日薪酬规范的200%付出。可是,国家规则法定节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付出薪酬,也就是说,单位按月发放的薪酬中现已包含了法定节假期的薪酬,所以,单位在付出法定节假期加班薪酬时,只须别的付出日薪酬规范的200%,加上包含在按月发放的正常薪酬中的法定节假期薪酬,就契合了《劳动法》规则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300%的薪酬酬劳。”焦某不知道单位领导的解说是否正确,向有关组织咨询,期望了解应该怎样付出法定节假期加班薪酬。
分析:
焦某地点单位的解说是过错的,单位应该别的按日规范薪酬300%的规范向焦某付出法定节假期加班薪酬。
《劳动法》规则,法定度假期组织劳动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300%的薪酬酬劳。虽然好像焦某地点单位领导所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期度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付出薪酬,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按月付出的正常薪酬中现已包含了法定节假期薪酬。可是,在核算法定节假期加班薪酬时,却不能将正常薪酬抵消加班薪酬。原劳动部发布的《对(薪酬付出暂行规则)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则》(劳部发?1995?226号)明确规则,但凡组织劳动者在法定作业日延伸作业时刻或许组织在歇息日作业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付出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好的劳动者自己小时或日薪酬规范150%、200%的薪酬;组织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期作业的,则应该别的向劳动者付出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好的小时或日薪酬规范300%的薪酬。所以,焦某地点单位应该按某日薪酬规范的300%向其付出加班薪酬。
相关常识:
法定节假期加班薪酬该怎样核算: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则,我国法定节假期包含三类。第一类是整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含: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新年(阴历岁除、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除了整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含: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响)、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响)、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响)。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气的节日,详细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当地人民政府,依照各该民族习气,规则放假期期。依据国家有关规则,用人单位在除了整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度假节日,也应当组织劳动者度假。
依据有关规则,整体公民放假的假期,假如适逢星期六、周日,应当在作业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期,假如适逢星期六、周日,则不补假。别的,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成功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我国传统的阴历重阳节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
节假期上班加班费的核算方法:法定节日作业不答应调休,按1:3的份额付出加班费,双休日答应调休,未调休按1:2的份额付出加班费,其它时刻加班按1:1.5的份额付出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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